
也许当我们迟暮之年时回望着几十载人生,觉得它像本小说,即使不能像名人传记那样对他人有多么大的影响,但是对于自己起码是恢弘史诗了。毕竟自己在人生里走了一遭,自己的生活自己一手经营,而且一下就是数十载,家门口的槐树苗子都长成老槐树了。自己经历过的开端、起伏、高潮、结局,可比那些书店的小册子要真实得多,不管人道是多么寻常,对于自己,这番经历就已经是个奇迹了。
不过,八成得到了知天命的年龄,才有这样的兴致回顾小说似的生活。有句话说:“当人们一味怀念过去的时候,他已经开始老了。”我就是喜欢怀念,闲来之时翻翻日记,听听老音乐,看看老照片,在家时还会看看一盒子的旧信件。倘若如这话所说,我岂不是也已开始变老了?然而,仔细琢磨,何谓“一味”呢?活在过去,不愿看现在向未来,这样就是一味了吧,那么这样的人的确开始变老了,因为年轻的人是“新”的,是充满“向往与希望”的。待我想明白了这个,便也不再担心,倘若闲来之时的怀念也能让人老的话,“温故而知新”似乎就没有意义了。那么对于年轻人(不是仅指生理年龄),生活即使像小说,那也是个短篇小说,来不及用长篇大论记录过往的细节,因为我们的未来生活在招着手呢。
想想十八九岁的年纪应该是什么样的生活之时,我的浪漫主义似乎又在泛滥。十八九岁的年纪,我的脑海里,总是这样的年轻人:背着行囊,迎着太阳,在空旷的草地上就一直向远方走着,笑脸浸润在汗水中,眼光里全是太阳的光芒。大概是自己在十几岁的年纪里受了汪国真几篇文章的影响,总是觉得“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于是流浪似乎总是诗意的,远方总是美丽的,谁知道会遇见什么样的事情、遇到什么样的人呢?但是这种未知在我看来才是这般年纪最有特色的美丽。
这样看来,年轻的生活还是散文诗的好。
其实生活本身的现实与琐碎是客观存在的,再乌托邦的自己还是要学会微笑面对生活。背上行囊前还是要为自己都要带什么东西而小小地烦恼一下(即使你不想,妈妈也要为之操心);走上了路,迎着太阳还要考虑太阳下山后,要怎样在黑夜中前行(怎么得带个手电筒吧……),仿佛这么一想,浪漫便也荡然无存似的。
生活本身的浪漫要基于现实的眼光去欣赏———我的行囊里除了必备的东西外,再别了朵玫瑰花,这便是生活的情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