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丽霞) 1月5日,校党委书记李健主持召开校党委全体委员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就近期抓好学习贯彻新《条例》工作提出五项举措。
近期,校党委出台文件,就学习贯彻好新《条例》提出指导性意见;把学习贯彻新《条例》纳入2011年学校工作要点;结合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创先争优活动,对全校支部书记以上党员干部进行一次专题培训;按照新《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校院系三级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学习贯彻新《条例》情况的督促检查。四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升我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要联系学校实际,在具体化和精细化上下功夫,现行的相关规章制度,符合新《条例》的要坚持,不完全符合的要修订,完全不符合的要废止。
会上,校党委组织部部长王明元作专题发言,重点阐述了《条例》修订的时代背景、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以及新《条例》的重点内容、显著特点和精神实质。
李健就学习贯彻新《条例》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提高学习贯彻新《条例》的自觉性。要深刻理解新《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新《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学校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二是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新《条例》对高校党建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要着重学习领会好新《条例》在七个方面做出的重大修改。三是联系学校实际,在抓好新《条例》落实和取得实效上下功夫。
校长李晓红在会上讲话。他表示,学校领导班子和全校党员干部都要认真学习贯彻新《条例》,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坚持、完善和落实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密切沟通与协调;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抓发展,近期将重点推动“985工程”三期省部共建工作,着力抓好学科建设、人才工作等事关学校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几件大事;花大力气解决好事关师生切身利益和密切关注的民生问题,千方百计改善师生员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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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