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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8期
回望天一阁
能永世保藏图书,是所有读书人和藏书家的梦想,但人去楼空,后世书散,又几乎是所有藏书家共同的命运。去年初冬,去宁波调研,天一阁是一定要去的。阁比想象的小,只是即便是官至兵部侍郎,拥万卷书,也不会成为富翁,书能穷人,自古而然。
园子比想象的大,宁波要再造“南国书城”,就把周边一些富贾官宦的宅第一并划入天一阁景区,让人产生一个错觉,以为藏书可以改变命运,使这范钦家产当是富甲江左。
如果单是为藏,虽然“建阁阅四百载,藏书数第一家”的天一阁,终难逃“历劫尽存五分一”的宿命,“天一遗形源长垂远,南雷深意藏久尤难”,所以曾被范家破例允许登楼的黄宗羲发出这样的感叹 “读书难,藏书尤难。藏之久而不散,则难之难矣”。范钦自嘉靖初开始藏书,到谢世前,已达七万多卷。此后三百多年,历经清政府征集、英国侵略军劫掠、惯偷的盗窃以及不法书商的巧取豪夺,至解放初期,原藏只剩下一万三千多卷,仅及全盛时期的五分之一左右。
为使藏书不致失散,藏书家们想尽千方百计,苏州藏书家叶盛要求“读必谨,锁必牢,收必审,阁必高”;杭州藏书家更有“楼不延客,书不借人”的警示。唐代藏书家杜暹在他的书上盖上一方印:“鬻及借人为不孝”,借以警告子孙。苏州藏书家钱毅的印文走得更远:“有假不返遭神诛,子孙不宝其真愚”。还有的藏家规定子孙如出借或毁坏,将被逐出宗祠。松江府的藏书家王昶还有这样的一方印:“如不材,敢卖弃,是非人,犬豕类,屏出族,加鞭棰”,这无异于已经从爱书人变成了惜书癖。天一阁的创始人范钦更是明确了违规的处罚:“子孙无故开门入阁者,罚不与祭三次;私领亲友入阁及擅开书橱者,罚不与祭一年;擅将藏书借出外房及他姓者,罚不与祭三年;因而典押事故者,除追惩外,永行摈逐,不得与祭。”
在一个私有制相对发达的农业文明社会里,书籍作为私有财产,私人藏书的私人占有性,决定了它的保守性。它承担的使命仅仅是家庭成员、家族成员的学习学术需要,没有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失书时的失落感也就成为藏书家的普遍情绪。钱谦益曾以枕宋版《左传》和前后《汉书》光耀于世,但后来还是道出了辉煌后的伤感:“余以千金从徽人赎出,藏弆二十余年,今年鬻之于四明谢象三。床头黄金尽,生平第一杀风景事也。此书去我之日,殊难为怀。李后主去国,听教坊杂曲‘垂泪对宫娥’一段,凄凉景色,约略相似”。相对而言,清雍正年间的浙江巡抚李馥(字鹿山),“性嗜书,所藏多善本”,藏书印镌“曾在李鹿山处”,日后坐讼,书帙皆散逸,竟似一语成谶,但比之于其他藏书家印章多为“某氏收藏”,多了清醒豁达大度。
清代作家归庄,对传统藏书楼的封闭性给予了尖锐的批评:“公私图籍,谨藏箱箧,累月积年,而人不之窥,永隔风日,长谢几案,是曰幽囚。灭绝与流亡,二者之不幸,人皆知之;独所谓幽囚者,今人往往以此为爱惜其书,不知天下有用之物,被其扃锢闭塞而遂为无用,此为不幸之甚也。”藏书而为囚书,使藏书走向极端,也就失去了藏书真正的意义。藏书的私人占有,成为阻碍思想发展的制度。随着现代公共图书馆的兴起,这种私人藏书业的封闭性被打破。特别是随着知识存在形态的改变,私人藏书成为个人的一种爱好,对社会发展的影响也不再如传统社会中的藏书发挥如此大的作用。
姚士粦说了他对这种惜书癖的看法:“吾郡未尝无藏书家,卒无有以藏书闻者。盖知以秘惜为藏,不知以传布同好为藏耳。何者?秘惜则箱橐中有不可知之秦劫,传布则毫楮间有递相传之神理。此传不传之分,不可不察者。然所谓不知传布之说有四:大抵先正立言,有一时怒而百世与者,则子孙为门户计,而不敢传;斗奇炫博,乐于我知人不知,则宝秘自好而不肯传;卷轴相假,无复补坏刊谬,而独踵还痴一谚,则虑借钞而不乐传;旧刻精整,或手书妍妙,则惧翻摹致损而不忍传。”
其实,藏书最基本功能还是为了用,就如读书之为用一样。当今社会,知识也不再成为一种社会的垄断资源。知识在开放 中 才 能 发展。教育亦复如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