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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学院》 - 第8期

我校荣获2008~2009年度河北省文明单位称号


  本报讯 近日,河北省文明单位评选结果揭晓,我校荣获“2008~2009年度文明单位”称号。这是我校继2006~2007年度之后,再获此殊荣。
  近年来,在上级相关部门和校党委的领导下,我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一五”规划的发展目标和思路,紧紧围绕服务地方的办学定位,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要,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绩。同时,我校充分发挥专业、人才、科研等优势,积极服务省会“三年大变样”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2008~2009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申报评选工作于4月份开始,校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我校积极组织申报,认真全面地提交指标考核相关材料,客观真实地向省市领导和专家评委反映工作成绩,得到了评审专家的一致肯定和好评。
  文明单位称号是我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最高荣誉称号。我校再次获此殊荣,是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果,更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我校全面工作的高度认可与充分肯定。全体师生员工要以此为动力,在校党委领导下,继往开来,乘势而上,为把我校建成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而努力奋斗。(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