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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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专题学习
本报青岛讯(记者 高晓华)9月15日,校党委副书记、校长王春秋主持召开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央 “四项监督制度”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的通知》。
会上,校党委组织部部长孙鹤汀领学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校纪委副书记刘银轩领学了《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的通知》文件精神。
王春秋强调,中央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发布和贯彻执行高度重视,要求在全党范围内开展学习,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学校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开展“四项监督制度”和《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学习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要求。全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四项监督制度”和《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的重要意义,全面准确把握其基本要求。学校各级领导班子要带头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和《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选人、用人的长效机制。学校组织、宣传等部门要安排好基层学习,为学校建设和发展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