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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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59期

我校共青团工作获团省委表彰


  本报讯 日前,共青团江苏省委下发《关于表彰2017年度“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江苏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决定》(团苏委发[2018]16号),我校石晶晶老师获得“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法学院1403班夏星星同学获得“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据悉,全省共有171名优秀共青团干部、251名优秀共青团员受到团省委表彰。 校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