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廉政教育 建设廉洁校园
党委书记金硕在省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
本报讯 3月22日上午,省委、省政府在长春理工大学召开全省高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座谈会由副省长陈晓光主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法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纪委常务副书记高金祥,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李凤中,省教育厅厅长、高校工委书记卢连大,我校党委书记金硕、校纪委书记王时刚以及全省其他高校的党委书记、校(院)长、纪委书记,教育厅各主要部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会上,首先由六所高校的主要领导发言并介绍和交流了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法、经验和体会。在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的校领导发言后,我校党委书记金硕被安排在第三个发言。金书记就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突出反腐倡廉关键环节、强化招生录取管理与监督工作作了工作介绍和经验交流。他介绍了我校招生工作始终突出“一个中心、两个坚持”:一个中心就是“始终做到以人为本,确保考生根本权益”为中心,两个坚持就是“坚持招生重大事宜集体决策制度,坚持招生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全程参与”,以“办人民满意高考”为标准的工作方针。他强调,我校招生工作始终坚持“三不”原则:一是不点招,考生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录取;二是不降分,不采取降分补录的做法;三是不调专业,录取专业严格执行以考生自愿从高分梯次录取,一律不再调换专业。由于我校严格按照招生录取的“三不”原则,从源头上遏制和杜绝了可能出现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接着,省教育厅厅长、高校工委书记卢连大就我省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了发言,他全面介绍了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和全省教育系统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最后,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法泉对全省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全面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严明党的纪律、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和落实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落实教育、制度、监督的惩防体系,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大查办案件等五个方面的工作要求;三是加强对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 (纪委 供稿)
我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本报讯(记者 薛媛)3月17日下午,我校在图书馆报告厅召开了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我校领导金硕、宋冬林、郝中华、王时刚、张喜山、丁堡骏、杨春梅以及全校中共党员、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郝中华主持。
纪委书记王时刚在会上传达了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十七届五中全会上的讲话精神,总结回顾了我校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了2010年全校纪检监察审计工作。对于2010年纪检监察工作,王书记强调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和教育厅关于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强化制度建设与完善,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围绕学校中心任务,认真开展各项工作,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党委书记金硕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就加强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讲了三点意见。要加强领导干部的教育,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促进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其中要加强理论学习,大兴创建学习之风;坚持与时俱进,大兴创新有为之风;强化责任,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增强宗旨意识,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做到风清气正,大兴廉洁奋进之风。他特别提出领导干部要努力提高思想素质、能力素质和作风素质,实事求是,为人民服务,要具有创新思维,在快速发展上下功夫见成效。他提出,要突出重点工作,强化制度的执行力。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学校事业发展的全过程;提高制度建设科学化水平;切实落实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力。
会上,党委书记金硕、校长宋冬林还与校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书。会后,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院长还将与其分管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