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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06期

我校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

    本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本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悉,为认真贯彻落实该项法律,切实规范和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我校专门成立了以副校长张禹东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
  15日上午,我校又在李克砌纪念楼五楼会议室举行学习贯彻《劳动合同法》专题学习辅导会议,邀请法学院副教授、泉州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团专家组组长张照东博士为校各处(室)、学院(部)、直属(附属)单位负责人,厦门校区管委会各办负责人、指挥部负责人,各后勤中心、校办工厂负责人等作《〈劳动合同法〉解读》的专题报告。
  在报告中,张博士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及其基本框架、主要内容和焦点问题、最新法律的相关介绍,以及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四个层面,联系现实典型案例和学校工作实际,深入浅出地解读该法的主要内容和焦点问题。
  副校长张禹东到会作重要讲话。他指出,各单位要增强法制意识,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全面、准确地理解《劳动合同法》。他称,《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和实施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不仅强调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增强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也有利于加强和提升相关组织和单位人力资源的规范管理水平。张禹东强调,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编制外劳动用工清理和规范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到这项工作是具体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一项重要措施;要高度重视对编制外劳动用工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领导,强化责任,细化程序,确保取得实效;要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规范对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要确保稳定,从构建和谐校园的角度,使编制外劳动用工的清理检查工作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  (平怀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