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3月4日,我校召开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1月10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专题会议。吴仲华书记主持会议并讲话,唐云清副书记作《规定》学习解读,潘东标校长作总结发言。
吴仲华书记表示,党风廉政事关民生大计,反腐倡廉工作,从中央到地方常抓不懈,此次修改《规定》,是表达了党中央坚定的反腐决心。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等重要指示,充分展示了中央要必须做好党风廉政这项工作的坚定信心。希望全体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坚决将该项工作做到实处。
吴仲华书记还传达了1月26日市委教育工委警示教育安全廉政责任制工作会议精神。他表示,会上市教育局局长吴晓茅重点对安全工作、经费布控、完善责任和长效管理机制等方面发表讲话,指出了安全管理、廉政工作的方向与方法。南京市教育纪工委书记王云霞通报了近年来教育系统反腐典型的案例,要求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不动摇、牢记服务于民、严格管理防范在前、慎独、防微杜渐,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徐传德书记与各单位签署了责任书并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在开展工作时要坚定“一个廉洁从政的意识”,做好“两个表率”,克服“侥幸心理”、“攀比心理”、“老好人心理”的“三种心理”,要有“敬畏组织、敬畏群众、敬畏历史、敬畏人生”的“四个敬畏”。
吴仲华书记强调,“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要在党支部的工作中充分体现,更要在各系部工作得以实行,不仅是党员干部的事,还要每位教职工的积极参与,要紧紧依靠群众开展党风廉政的防惩工作。党风廉政、安全管理工作“一失万无”,全体党政领导要从根本上重视该项工作的切实开展,从方方面面确保“万无一失”。
唐云清副书记带领全体干部学习了新《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她首先将新《规定》与1998年11月颁布的原《规定》作了对比,总结了有如下几方面的创新:一是吸纳了中央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中的新部署,体现了时代性;二是吸纳了十年来各地反腐倡廉的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实践性;三是着力修改完善原《规定》的任务细化、明确了考核内容,增强了可操作性;四是保持了党内各项规定与其它法规的衔接,具有较强的整体性。其次,她还总结了新《规定》有“突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和谐”、“充实完善了责任内容”等七个方面的创新,提出新《规定》“斩断了官官相护的绳索”、“认可亡羊补牢的行为”、“注重责任的划归与落实”的三个亮点。她要求,全体干部要把学习《规定》当作重大的政治任务,要向党员和广大教工同志传达,要贯彻落实好,查找突出问题,带头学习,带头自觉履行。
潘东标校长在讲话中强调,在过去的几年里,学校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工作机制,完善监督体系,“一岗双责”成效显著,为“十一五”奋斗目标的圆满完成提供了坚强保障。在“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全体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规定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安全工作警钟长鸣,廉政工作民心所向”,清正廉洁教育是学校十二五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希望所有同志严于律己,管好队伍,带好班子,确保将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确保将安全管理工作做实做细,为全面完成“十二五”的奋斗目标保驾护航。
随后,吴仲华书记、潘东标校长分别与支部书记、分管校领导、各系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安全管理责任书。 朱增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