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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4期
我校喜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本报讯(记者韩仁锋)12月20日,从在京举行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我校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明委主任李长春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努力开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中央文明委副主任刘云山主持会议。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文明委副主任刘延东宣读了《关于表彰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
近年来,我校把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作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切入点,坚持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主线,将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到学校思想文化建设、党的建设、教风学风建设与和谐校园建设中,不断巩固全校教职员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学校坚持把群众性的创建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吸引力、渗透力、感染力和辐射力。学校从实际出发,创新体制机制,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学校坚持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使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发挥作用、取得实效。
在本次表彰大会上,协和医院也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上届受表彰的同济医院经复查合格,被中央文明委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从而连续第三次获得该项荣誉。
据介绍,全国文明单位是中央文明委授予创建单位的最高荣誉。此次,会上共授予27个全国文明城市(区)、899个全国文明村镇、1794个全国文明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