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事”和“启示”,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用得较频繁却又容易用错的两个词。校园里经常有同学把“寻物启事”、“招领启事”、“招聘启事”写成“寻物启示”、“招领启示”、“招聘启示”。因此有必要辨析一下这两个词的含义与用法。
“启”是个多义字。“启”的甲骨文字形像用手去开门,所以它的本义是打开。例如《左传•襄公二十五年》“门启而入”,“启”指打开,后来“启”由打开的意义引申为开启、启发、让人得以领悟等意思。双音词“启发”、“启迪”均用此义。开导蒙昧叫“启蒙”。例如宋朝朱熹著的《易学启蒙》,其书名就表明该书乃是示人学习易学的门径。教导初学者也叫“启蒙”,现在称幼儿教育为启蒙教育即用此义。再引申之,“启”还有陈述、表白的意思。古诗《孔雀东南飞》中有“堂上启阿母”,此处“启”的意思就是告诉、表白。旧式书信在正文开头称“某启”或“敬启者”,“启”均表写信的人向对方表白启告。“启”的这个意义构成的双音词有“启白”、“启告”、“启报”等。
“启事”和“启示”,虽然读音相同,但意义不同。“启事”,是为了公开声明某事而登载在报刊上或张贴在墙壁上的文字。这里的“启”是“陈述”、“表白”的意思,“事”就是指需要陈述、表白的事情。如征文启事、寻人启事、招工启事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可以使用。而“启示”则是启发指示、开导思考,使人有所领悟的意思。“启”是“开导”、“启发”的意思,“示”是把事物摆出来或指出来让人知道,也有指示、开导之义。如:“老师,这个问题怎样解答,请您给我一些启示!”可见“启事”和“启示”的含义是截然不同的,二者不能通用。 另外,从形式上,“启事”一般出现在句末,几乎都用在“启事”、“××启事”固定的格式中,“启示”(作名词时)出现在句末时一般前面要加上个“的”,“××的启示”。 (编辑部 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