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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耘报》 - 第106期

维护学生权益,幸福我做主

在一个校风学风良好的环境下,师生可以自由选择欢笑, 选择坦荡,选择无悔勇敢地追求自己的梦想。而作为学生会, 则应该在建设幸福校园的过程中敢于担当、善于担当。

自我校第九届学生会换届以来,学生会紧紧围绕《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第九届学生会发展规划纲要》的指导思想, 始终坚持了“六大工程”和“一大转型”的发展理念。

学生会是我们学生自己的组织,是广大同学的利益代表者,幸福校园的建设,需要我们努力践行。过去,我们秉持着“迅速反应、快速出击、掌握主动权”的指导思想,始终站在维权第一线。我们努力由生活保障拓宽至学校教学管理、课程设置,切实依法保障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这里, 我有一份刚从权益部拿到的“权益之声”大事记:

2010 年10 月, 粤华苑热水供应系统得以改建;
2011 年2 月,电瓶车通车京华苑;
2011 年3 月,3•15 校园服务面对面食堂听证会;
2011 年4 月,各大食堂膳食监督小组成立;
2011 年5 月,校园安保措施得到改善;
2011 年10 月, 新的水电费补贴政策落实;
2011 年10 月, 学校发布食堂限价令;
2011 年10 月, 电瓶车运力得以提高,并缓解坐车难的问题;
2011 年11 月, 形势与政策课改进措施发布。
我们已经努力从一个偏重文娱活动的组织转变为一个建设校园文化及服务为宗旨的组织,切实履行了我们作为学生会的宗旨。

建设幸福校园,学生会是责无旁贷的践行者。然而,学生会只有努力改革转型,从当下中国绝大多数高校学生会社团化发展的道路上另辟蹊径, 才能得以发展。学生会要做好学校的帮手,积极协助学校进行校园文化生活的管理,学生会也要敢于批评,敢于献言献策,敢于参与其中。

最后,我想引用省委汪洋书记的一个对联来结束我的演讲,“我为别人的幸福努力工作,别人为我的幸福尽情喝彩, 幸福校园,我们第一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