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453期
教育部检查组来校检查 《规定》、《准则》和“十不准”贯彻落实情况
本报讯(记者 尹慧益)9月28日,由教育部人事司副巡视员殷长春,教育部人事司干部一处调研员张总明,湖南大学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于祥成组成的教育部第三专项检查组来到我校,就我校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及“直属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以下简称《规定》、《准则》、“十不准”)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工作由召开动员会、听取工作汇报、进行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部分组成。
学校首先在动资楼国际会议厅召开了东北林业大学贯彻落实《规定》、《准则》和“十不准”专项检查动员大会暨工作汇报会。学校党政班子成员、部分中层干部、民主党派代表、教师代表以及离退休老干部代表参加了大会。检查组组长、教育部人事司副巡视员殷长春,校党委书记吴国春,校长杨传平在主席台就座。杨传平校长主持了会议。
会上,殷长春组长作了动员讲话。他在讲话中介绍了这次专项检查工作的背景、意义、有关事项,并就这次检查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学校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自查和迎接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使专项检查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规范、有序。二是整改提高,务求实效,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学校领导班子要以这次专项检查为契机,认真回顾学校贯彻落实两项法规的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处理到位,务求实效。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这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对照《准则》认真开展自省、自警、自律,自觉接受监督,切实解决涉及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三是积极参与,建言献策,对检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这次专项检查是两项法规颁布实施以来教育部组织的第一次全面检查,逐步制定了评价标准、指标体系,明确了检查考核内容、方法和程序。检查的过程也是调查研究的过程,欢迎大家积极建言献策,对进一步深化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对检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检查考核机制,探索监督检查工作新思路、新举措。
党委书记吴国春在会上代表学校党委全面汇报了我校自检自查工作情况、贯彻落实《规定》情况、《准则》和“十不准”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
殷长春组长主持了领导班子民主测评活动。参会人员填写了《高校领导班子民主测评表》,对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贯彻落实《规定》、《准则》和“十不准”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
会议结束后,检查组在综合办公楼第八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召集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代表、院系负责人代表、民主党派代表以及教师代表,听取了大家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落实情况、两项法规和“十不准”的贯彻情况等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检查组将在全面、细致考察和了解学校贯彻落实《规定》、《准则》和“十不准”情况的基础上,形成检查意见,并向学校领导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