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成就事业须先描绘蓝图,科学行动须先确定目标。从7月8日接到教育部的“关于启动2011年国家骨干校项目建设的通知”(44号文件)之日起,经过近两个月呕心沥血的方案编写,院领导、建设办、五系及相关部门齐心协力的努力,《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方案》于8月26日终于完成付梓,并于28日通过辽宁省专家组审议论证!这标志着船院人在国家骨干校建设的征程上昂首迈出成功第一步!
8月28日上午8点半—12点,沈阳市沈飞宾馆,半天正式方案论证会。出席论证会的7位专家分别是全国产学研合作教育协会理事长、原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长朱传礼,湖南广播电视大学正校级督导、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协作会副会长罗志、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院长熊仕涛,高职教育专家、沈阳工程学院教授于雷,辽宁交通专科学院院长张亚军,省教育厅职成处处长章雪冬,渤船重工副总经理王明辛。出席论证会的葫芦岛市领导有教育局副局长刘志裔,财政局副局长刘艳华。院长孙元政、副院长丛培亭率领建设办全体成员、五个系主任、副主任、重点专业负责人30余人参加论证会,济济一堂,气氛紧张而热烈。朱传礼主持会议。
会上,孙元政院长汇报船院建设方案及预算情况;彭辉教授代表重点专业汇报船舶工程技术专业方案和任务书制定情况;7位专家分别对我院建设方案提出建议和意见,并向学院反馈评议结果和修改意见;省教育厅职成处处长章雪冬对方案提出具体要求。他指出,目标任务要进一步完善,各专业提法要进一步统一,“要求要高一点,任务要准一点,目标要明确一点。”孙院长代表学院感谢专家组对我院建设方案的肯定、所提出的中肯意见、所付出的辛苦劳动。表示一定按专家组要求继续深入学习文件,对专家意见认真消化体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方案,按时向教育部上报,并做好答辩准备。
方案通过省专家论证,极大地鼓舞了骨干校建设团队,进一步增强了方案通过国家审核的信心和勇气。我们相信,那一天为期不远。
专家论证意见如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启动2011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学校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1]44号)文件要求,受辽宁省教育厅、财政厅委托,由朱传礼教授任组长的论证专家组一行八人,于2011年8月28日对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方案和项目预算进行了论证。专家组在审阅材料的基础上,听取了孙元政院长和重点建设专业负责人关于建设方案及任务的介绍,并就建设目标、任务、经费预算与可监测指标等问题进行了询问、答辩与论证,形成如下意见:
学院《建设方案》及《项目建设任务书》符合《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该方案结合国家船舶工业和辽宁省区域经济建设对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的需要,创新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完善“前校后厂”的办学模式,构建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建设目标明确,思路清晰,任务具体,具有可操作性和可监测性。
专家组建议,《建设方案》的部分项目内容要进一步完善,验收要点的描述要更加具体。专家组同意通过渤海船舶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的建设方案、任务书和项目预算。(宣传部 纪文君 张传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