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
电子报
- 第639期

我校与集美区政府共建厦门十中



  丘进校长向厦门十中校长吴亚评(右)颁授校牌。(朱考华/摄)


  本报讯 5月31日上午,我校与集美区人民政府在集美区行政中心签署共建附属中学协议。集美区区长倪超和我校校长丘进分别代表双方在“共同建设厦门市第十中学协议书”上签字,丘进校长向厦门市第十中学校长吴亚评颁授“华侨大学集美附属中学”校牌。
  根据协议,集美区政府将更加重视向区内外介绍、宣传华大,引导、鼓励社会各界更多关注华大的建设与发展,并以多种形式支持华大办学。根据就近入学的政策,解决华大教职工子女的幼儿园入园和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问题。居住祥和雅苑片区的华大教职工子女,可选择在滨水学校和幼儿园就读;滨水学校开办前,华大教职工子女在小学和初中阶段,可以分别在集美小学和集美中学就读。高中阶段的招生按厦门市教育局有关中招政策执行。在公开招聘教师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华大引进人才家属及毕业生进入集美区属学校任教等。
  同时,华侨大学利用自身资源和优势,为集美区属学校的教育教学提供相关支持。鼓励各学院、校部机关与该中学进行深度合作,共同推进该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整合校内资源和力量,发挥人才和学科优势,安排师生到该中学开设讲座,指导该校学生参加各类竞赛等活动;支持该校师资队伍建设,探索专家型教师的培养模式;发挥华大外向型学校的优势,尽可能为该中学提供对外交流合作机会。
  据了解,我校与集美区政府共建厦门十中的时间为2011年至2015年。
  据悉,厦门市第十中学是省一级达标学校,创办于1975年9月,原名为厦门集美中学分校。近年来学校得到又好又快的发展,赢得全市“高考大户”的美誉。(平怀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