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
电子报

12月4日被确定为国家“宪法日”。在这个特殊日子到来之际,让我们油然想起了学校章程的诞生过程。
一部章程就是一部治校的“宪法”。2015年5月,《岭南师范学院章程》正式由广东省教育厅核准公布。这是我校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章程的产生倾注着全体岭师人的心血和智



  第四次教代会特别会议专题审议《岭南师范学院章程》 资料图片


  2014年初,我校接到教育部下发的《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制定地方高校章程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后,高度重视,随即召开会议并要求相关部门尽快制定出详细的工作方案,把章程修订工作落实到位。时任党委书记梁英特别强调:“学校要把这项工作列上2014年的党政工作要点,切实结合学校实际修订章程。”
  为了制订好学校的“宪法”,学校成立了《岭南师范学院章程》修订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以党委梁英书记、罗海鸥院长为组长,副校级领导刘海涛、彭权群、刘周堂、黄钢、李江凌、邵乐喜、兰艳泽(常务)为副组长的学校章程修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家指导组、工作调研组、文件起草组等三个专项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和人员配备。
  2014年3月26日,《关于修订完善 〈大学章程>的行动计划》)送报广东省教育厅审阅。报告明确了章程修订工作的指导思想、核心内容和重大任务;也明确了修订工作的三大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列入日程;分步实施,层层落实;集思广益,发扬民主。
  我校的章程修订工作得到了省领导的关切。2014年7月10日,省教育厅王斌伟副厅长莅校,召开座谈会,指导我校章程建设工作。会上,王斌伟赞许我校章程的建设工作,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升认识高度,明确章程建设不仅是依法治校的保证、是依法治教的依据,更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必然要求;二是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把章程建设列入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学校工作的主要日程;三是切实发挥章程的作用,推动学校规章制度的清理与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