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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距 离 观 察 美 国 高 等 教 育 李亚梅


  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精心组织和周密安排下,本人有幸参加了为期21天的美国高等教育管理培训项目,先后在伊利诺依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芝加哥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哥伦比亚大学进行了专题学习、交流座谈和考察访问。本人此前曾两次赴美访学及参会,但以前主要是集中在学科专业上的学习与交流,此次美国高等教育管理培训项目,安排了较为系统及科学的课程体系,让我对美国高等教育制度进行了比较全面地近距离考察和了解,收获颇丰。
  本文结合自己感悟较深,也比较关注的两个方面进行总结阐述。
  一、美国高校的通识教育及其启示(一)美国高校的通识教育考察美国在1945年出版了《哈佛通识教育红皮书》(下文简称:《红皮书》),英文名为:GENERALEDUCATIONINAFREESOCI-ETY-ReportofHarvardCommittee。该书被誉为现代大学通识教育的圣经。该书提出,现代通识教育的目标是:在现代多样化的社会中,为受教育者提供通行于不同人群之间的知识和价值观。1947年,杜鲁门总统高等教育委员会发布报告《美国民主社会中的高等教育》。呼吁“教育中在民主社会中的作用是确保不同个人和群体的平等自由和平等机会。教育要起这样的作用,就必须改变其手段和方法以适应多样化的学生群体。通识教育应该给学生一价值、态度、知识和技能,从而使他能够在自由社会中正确地、很好地生活。”20世纪四五十年代发生在美国的这场通识教育运动对所有美国高校都产生了极大影响,美国高校开始全面开设通识课程,并基本达成共识,明确通识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富有责任感的公民、有教养的人具备的能力。
  参加此次美国高等教育管理培训项目,使我对于美国高校通识教育的认识从书本上的总结进入到活生生的实践层面。从在UIUC的一系列有关教学管理及改革的课程中,我们看到通识课程(generaleducationcourse)在整个学生培养体系中的重要地位,通识课程的学分基本占到30%左右。在随后访问的伊利诺伊大学芝加哥分校以及芝加哥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我们都了解到通识课程在包括公立大学及私立大学中的重要地位。其中,芝加哥大学的通识教育与哈佛大学基本齐名,芝大以开放的精神,并结合美国社会的现实,建构了独特而卓越的通识教育理念,使其在较短的时间从美国高等教育体系中脱颖而出,成为美国通识教育的典范,尤其是在赫钦斯担任芝加哥大学校长之后,理想常经主义占据整个校园,经典名著研读成为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并延续至今。从芝加哥大学的本科课程体系设计,我们就可以看到通识课程的重要地位,芝加哥大学的通识课程由三个部分组成:通识教育课程(generaleducationrequirements)、主修课程(concentrationprogram)和选修课程(electives),其中通识课程的门数占到三分之一多;普林斯顿大学这所常春藤早期的盟校之一,非常重视通识教育,在访问介绍中,可以了解到,普大的理念是“通比专更重要”。普林斯顿所要培养的人,不仅在专业方面训练有素,而且具有更加广阔的知识和视野、更加全面综合的才能,实现个人的和谐发展,对未来有良好的适应力,具备成为领袖的知识和才能。普大前后几任校长都在不断探索通识教育的作用,威瑟斯庞早期确立了广博的通识教育的目标,培养博学的牧师;希本设立的“四课程计划”和导师制,形成了现代大学意义上的更加完善的通识教育等等,其通识教育的历史演进,和其通识教育的理念以及课程的设置,对我们很有借鉴意义;而在我们短暂访问的另一所有代表意义的哥伦比亚大学,也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核心课程”通识教育模式,早在1919年,哥伦比亚大学就在全美高校中率先推行“核心课程”教育计划,实施通识教育。哥伦比亚大学的核心课程是必修课形式的,包括“当代文明”、“文学人文”、“美术人文”、“音乐人文”、“主要文化”、“外语课程”、“大学写作”、“自然科学的前沿”、“自然科学”、“体育”共十门课程,这种课程设置就保证了哥伦比亚式的通识教育是全面和严格的。哥伦比亚大学的课程围绕着三个问题展开:一是让学生学习什么?二是用什么方法教育学生?三是毕业时,学生除了学位和所学的知识之外,还具备了何种世界观?毕业于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的现任美国总统奥巴马,用他自己的亲身经历,为通识教育做了最好的注解,他不愿担当声名赫赫的美国大法官,却自愿深入黑人贫民窟为他们免费打官司,这就是世界观,这也是通识教育的意义所在。
  (二)对中国高校及北航的启示自2010年开展通识教育改革以来,北航的通识教育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不仅在人才培养的纵深领域实现了重大突破,而且在广度上开始辐射全校,形成了具有北航特色的通识教育模式。在不到五年的时间里,北航通识教育已经成功地实现了三个层次的发展,将通识教育从知行文科试验班逐渐向整个文科乃至全校推广,走出了理工科大学实践通识教育的新路,并在2014年正式发布中国第一部通识教育白皮书,2015年正式出版。不过,我们仍然要看到,通识教育在北航乃至整个中国,都还属于新生事物,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和不断探究。
  通过此次对比考察美国高校的通识教育实践,本文认为对中国高校及北航有如下启示:
  1.美国的通识教育一直处于国际领先水平,我们应从其通识教育的历史演进、通识教育的理念以及课程的设置等方面进行研究,得出可用于我国高校借鉴的点滴,以期我国高校通识教育有迹可循;2.美国各个高校的通识教育也呈现不同的教学设计、体系及特点,我们在学习借鉴时也需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探索出适合我国高校尤其是适合北航的通识教育模式;同时我们也看到,在美国高校,针对不同学科及不同专业,通识课程的体系设计也是不同的,包括学分要求、板块组成等。所以我们在设计通识课程体系时,也应该考虑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结合,既要有全校统一的通识核心课程学分要求,同时也应该给各学院各专业一定的自主性。
  3.在学习考察中,我们还看到,即使通识教育在美国已经成为一种普遍和常态,也仍然存在不同的观点和分歧。传统派(支持通识教育)与学院派(愿意教授更专业的课程)争论的核心是关于大学目的两种不同回答的争论。有人坚持认为,关键在于对“每位大学毕业生应该知道什么?”的回答;另外一些人则问“每位大学毕业生应该在如何做方面知道什么?”。而在中国的大学,通识教育及课程开始起步的今天,我们也面临同样的问题: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关系。美国高校在不断思考及探索,如何平衡通识课程与专业课程的学分分配?我们也应该在通识教育刚刚起步的阶段就重视此问题,实证地去调查及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设计出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结构。二、美国高校的学生法律服务及其启示(一)美国高校的学生法律服务美国高校教育者认为,大学的首要任务是人才培养,美国高校非常重视学生事务工作。此次培训项目中专门有一次课程是介绍UIUC的学生事务管理。我们看到UIUC的学生事务旨在让学生参与到那些创造不断革新的学习体验、培育成功、在多样化的全球环境中培养未来领导人的项目和服务中来。学生事务分为学术事务和学生事务两类。学术事务涉及学习、课程、科研,学术性事务之外皆属于学生事务,包括学习资源、课外活动、职业规划、食宿、安全、健康、心理等内容,由一个副校长主管,以增加部门合作和提高资源利用。授课的学生事务主管为我们提供了UIUC学生事务工作体系表,我惊喜地看到学生法律服务(studentlegalservice)是隶属于学生事务主管副校长下面的一项重要工作,这引发了我极大的兴趣。因为我本人2007年在美国做访问学者期间已经了解到美国许多高校都设立了此服务,并已经加入全美法律援助及律师协会大学生法律事务分会,成为其会员。因此,利用在UIUC培训的机会,我和培训团的另一位法学教授谭华霖老师一起拜访考察了UIUC的学生法律服务中心,颇有收获。
  1、学生法律服务中心(USLS)的机构设置及组成人员在美国,USLS是专门向在册学生提供法律咨询和代理等服务的机构,其基本运行费主要来源于学生缴纳的部分校园服务费(campusfees),机构由若干名专业律师及行政人员、实习学生助理等多方相关人员组成。其中的实习学生往往来自本高校法学院,他们对法律服务显示出极大的热情,同时又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在其他有着丰富实务经验的律师的指导下进行法律服务工作。
  2、学生法律服务中心(USLS)的服务对象USLS的服务对象限于本高校内部,包括注册在校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个人或团体(包括学生组织)。对于外校学生一般情况下不提供服务,但在其与本校学生成为共同原告或被告当事人时,USLS会酌情考虑是否为其案件提供一定帮助。
  3、学生法律服务中心(USLS)的服务方式在USLS的服务中,服务对象必须通过电话或者直接到办公室来进行预约,提供服务的方式只能是面谈,而不能通过电话、邮件或者其他非面谈的方式。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同时有利于建立良好的服务关系。当然还存在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当学校教职工(staffmembers)需要协助处理的文件或资料并不繁杂之时,无须预约。
  同时,因为服务中心的律师资源有限,所以一般情况下服务对象的第一次会面是和法律助理人员(legalassistant)而非专职律师(at-torney)。在第一次会面之后,助理人员会根据法律事件的具体情况为服务对象推荐适合的律师来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
  4、学生法律服务中心(USLS)服务内容美国社会法律现象极为繁杂,大学校园里学生们日常接触的法律事件也种类繁多,有着深厚法治意识的美国学生,在面临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之时往往会利用校内的免费资源———USLS。因此,USLS也为学生提供了涵盖面相当广泛的法律服务。从形式而言,这些服务包括所有与法律事务相关的咨询、建议、代理、教育。从内容而言,涵盖房产相关事宜(如租赁协议、房贷)、消费者法(如二手车买卖、学生贷款)、人权保障事宜(如性骚扰、性别或种族歧视、非法处罚、移民)、刑法(如交通肇事)、家事法(如离婚、子女抚养、遗嘱)、劳动者保障事宜(如失业补偿、劳动健康与安全)、与高校生活相关事宜(如学费、违反校规、校园听证);等等。其中,前三项是针对在校大学生的重点服务内容,因为这些内容密切关系到其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
  (二)对中国高校及北航的启示1、美国高校学生法律服务制度借鉴美国大学生法律服务中心UniversityStu-dentLegalService(以下采用其英文简称USLS)有着相当长的法律服务经验,很多高校(以公立高校为主)已有30多年的实务操作,其机构设置及组成人员、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双方权利义务、服务费用等方面的制度设计都相当完善。1976年,全美法律援助及律师协会大学生法律事务分会成立,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对学生法律服务相关问题进行研讨,有力地推进了美国高校的学生法律服务发展。
  2、我国高校建立学生法律服务的必要性大学生一直都是社会中的一个重要群体,近几年来我国各大高校招收的大学生不断增加,而学生面临的法律问题亦趋多元化和复杂化。学生无论在校内还是在校外,其权利都会受到各种侵犯。大学生法律服务中心是为维护本校学生权益、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平台,也是培养本校法学院学生从事实际法律工作的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树立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的途径。
  3、北航学生法律服务中心的建立北航学生法律服务中心成立于2012年12月,为国内第一个专门针对高校学生提供法律服务的组织,成员包括法学专业学生、有实践经验的法学教师及法律事务部门的法官、律师等,本人担任中心主任。中心旨在为北航的学生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学生权益,帮助学生解决法律问题。由教育部法学实践教育基地项目支持启动,也是北航法学专业学生校内实践的重要平台。
  4、我国高校开展学生法律服务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对美国高校的学生法律服务情况的分析研究,我们可以总结出美国高校学生法律服务的特点是建立在学生缴费基础上的、低标准、广覆盖、半强制性的公益性服务。相对而言刚起步的我国高校学生法律服务实践活动存在着许多困惑和困难。
  (1)观念的改变我国实践中对于高校学生的弱势特征没有充分的重视,将其寻找法律救济的途径归为成年人的范围,没有完全意识到学生法律问题对学生个体发展、学校及社会家庭的多重危害。因而政府、司法界和高校都没有注重对高校学生法律服务实践的建设,远没有美国将法律深入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意识。因此,我们需要转变观念,将大学生法律服务作为我国法制建设的重点环节,才能从根本上取得发展大学生法律服务的机会和可能。
  (2)经费的来源美国高校的学生法律服务运行费用来自于学生缴纳的相关费用以及学校划拨的部分经费。运营经费是高校学生公益法律服务坚持发展的保障,而在我国,尚未形成公益法律服务机构与学生广泛的互信和互相需要,所以通过互信而收费暂时是行不通的。强制性费用的收取不符合法律规定,暂时无法得到法律支持。所以需要政府、高校以及社会力量的大力支持才能持续运转。
  (3)服务内容拓展美国高校学生法律服务的范围具有广泛性。提供咨询和陈诉的包括以下问题:房产相关事宜、消费者法、人权保障事宜、刑法、家事法、劳动者保障事宜、与高校生活相关事宜等多方面内容。相较而言我国由于学生接触社会机会较少,并且所遇到的法律问题范围也较小,主要集中在人身损害赔偿、消费者权益、就业有关劳动法律问题等方面。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也必将不断增多,需要提前完善制度和培养机构成员解决各种法律问题的能力。
  5、UIUC学生法律服务中心考察的激励作用UIUC学生法律服务中心主任亲自接待我们,并详细介绍了中心运行情况,还为我们的访问准备了大量宝贵的资料。他本人已经在学生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了近30年,他对学生法律服务这项事业的投入和奉献精神让我十分感佩,尤其是在考察中他特别提到由于UIUC国际学生不断增加,其中中国学生已经达到5000人左右,韩国学生及西班牙语种的学生也在不断增加,所以他们的学生法律服务工作也与时俱进,为学生提供中文、韩语、西班牙语等多种语言服务,还专门制作了各种语言的宣传小册子,供学生取用。这一点让我非常感动,同时对我也是一种激励。尽管目前在中国的高校开展学生法律服务存在极大困难,但是我仍然要坚持走下去,让学生公益法律服务常驻北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