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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山东大学续签校际合作协议


  本报讯 5月14日,我校与山东大学校际合作座谈会暨校际合作协议续签仪式在山东大学隆重举行。我校副校长安黎哲、山东大学副校长樊丽明出席座谈会并续签合作协议。我校教务处,山东大学教务处、国内合作办和生命学院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和签约仪式。
  座谈会上,安黎哲、樊丽明分别讲话,表示两校将在前期良好合作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合作形式将更加多样化,合作内涵将不断深化,走出一条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成功之路,为双方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双方还就两校概况、吸引优秀生源、教学质量、专业建设、师资培养等进行了交流探讨。
  根据续签的《校际合作框架协议》及本科生合作培养协议要求,两校将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重点在师资共享、人才培养、科研、图书资料共享、学生工作和校园文化交流、学校改革发展重大举措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双方确定,自2009年7月到2012年7月,两校每年互派50名2、3年级本科生到对方优势学科访学一年;山东大学每年暑期选派部分生命科学类专业学生到兰州大学野外实习基地实习。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