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责任—— —我校2014年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回顾
2014年, 学校党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 十八届三中、 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以及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 按照上级纪委和省委高校工委的部署和要求,以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目标,紧紧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个责任” 这一主题,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学校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内涵发展提供了切实保障。
一、紧抓 “龙头” , 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一) 主动担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1、 统筹谋划反腐倡廉工作全局。党委坚持廉政工作与学校全局工作的内在统一性和有机整体性,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统一部署、 实施、 考核。党委会7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党风廉政教育大会, 观看李本刚作的《如何发挥党委主体责任》 辅导录像, 党委书记施洪甲同志围绕学校落实 “两个责任” 主题讲授廉政党课。
2、构建责任体系倒逼责任推进。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 , 厘清责任边界, 明确责任内容, 细化党委领导班子、 党委主要负责人、 领导班子成员承担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确保责任对等、 责任清晰、 履责到位。坚持 “谁主管、 谁负责” 的原则, 依据《2014年度云南省高等学校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和 “一岗双责” 的要求, 对反腐倡廉26项主要工作任务分解, 分教学、管理和教辅三个系列制订责任书, 党政主要领导与7位副校级领导、40个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二级单位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 将任务和责任延伸到科室, 形成了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 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3、 健全责任考核追究机制。认真组织开展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评, 并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使用、 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各项任务有效落实。规定了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违反主体责任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9种情形, 纪检监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不力, 应当追究责任的5种情形。成立由校领导带队的5个考核组,对2014年度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考核,119名处级干部进行述廉, 接受教职工对其廉洁自律情况的测评。党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成绩突出的8个优秀单位、31个合格单位予以了表彰奖励, 对1个基本合格单位责成整改。
(二) 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1、 强化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规范高校“三重一大” 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 , 不断完善党委会议、 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 “三重一大” 事项集体讨论决策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 监察处长参加校长办公会制度、 党委会邀请党代会代表和校长办公会邀请教职工代表列席会议制度。理顺学校与学院的权责关系, 各学院的党政联席会议、 教授委员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 “三驾马车” 共同为依法治校、 教授治学、 民主管理保驾护航。二是实行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 财务、 物资采购和基建制度。三是全面落实谈话制度和廉政审查制度。落实党委、 纪委负责人同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平时提醒帮助谈话、 考核反馈谈话、 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职务调整谈话制度和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 做到个
别调整单独谈, 重要岗位重点谈,发现错误诫勉谈。组织了任前廉政谈话5人,提醒谈话5人, 诫勉谈话2人。严把干部选拔任用、教职工评优评先、表彰奖励廉政审查关, 纪委出具教职工廉政鉴定意见30多人次。
2、 扎紧制度篱笆。开展规章制度的清理和建设工作,制定修订了 《差旅费管理办法》 、 《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 《教职工出国 (境) 管理办法》 、 《财务审批制度》 等72个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了覆盖干部管理、 人事管理、 财务收支、 基建项目、 物资采购、 资产管理、 科研经费、 学术诚信、 招生录取、 后勤服务等重要关口的制度体系。校纪委、 监察处加强了对学校新出台的20多个规章制度的廉洁性审查工作, 有效防止了利益冲突。
3、 推进民主公开。落实 《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 推进决策公开、 管理公开、服务公开、 结果公开。加强干部任用、 招生录取、 出差出国 (出境) 、 “三公” 经费、 基建修缮、 招投标等重要信息公开159条。
4、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校纪委、 监察处深入相关职能部门检查、 督促指导落实好省委高校工委 《关于规范高校“三重一大” 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 》等8个制度。 探索 “制度+科技+教育” 的廉政风险防控方式, 完善各项业务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 加强科技防控信息化建设, 将基建修缮、 物资采购、 科研、 财务等方面涉及的经费全部纳入学校财务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防控工作动态备案管理机制。
(三) 贯彻落实“三严三实” 要求选好用好干部1、 抓好教育培养, 把住思想源头。抓好干部能力培训和廉政警示教育, 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选派中层干部44人次到省外高校、 培训机构进行业务培训, 选派3名科级干部、18名青年教师到县乡、中学挂职锻炼, 督促处级以上干部按时按量完成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任务, 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
2、 规范选任程序, 把住选人源头。以 “三严三实” 和 “好干部” 为标尺, 从严从实选拔任用干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新修订的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进一步规范了干部动议、 提名方式、 提名程序、 民主推荐、 组织考察、 任前公示、 讨论决定、 正式任职、 责任追究等程序、 内容、 方式,确保选人源头的公开透明。
3、 强化监管引导, 把住用人源头。修订了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将干部选拔任用向道德品行、 工作作风、 科学发展实绩方面倾斜, 引导干部真抓实干、 敢于担当、 干净干事。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 , 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 严把标准关、 纪律关、 廉政关。干部工作两 “评议” 师生满意度96%, 巩固了 “云南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示范单位” 建设成果。
(四) 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党委支持纪检监察部门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 为纪检工作“撑腰” 、 “加力” , 主动解难做坚强后盾,在人财物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加强基层纪检队伍建设,23个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全部配齐了纪检委员。为纪检监察部门“减压减负” , 严格落实纪委书记在党委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 对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精简, 退出与纪检监察主业关系不大的协调机构6个, 保证纪委抓监督、 抓执纪、 抓问责。
(五) 坚持以上率下发挥班子示范带头作用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为全校党员干部作出了表率。党政主要负责人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抓班子、 带队伍、 作表率, 做到了“四个亲自” 、 “四个带头” 和 “一报告” , 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 重大问题亲自过问、 重点环节亲自
协调、 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要求, 带头讲廉政党课、 带头述廉、 带头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支持和保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 自觉接受纪委监督, 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践行者、 推动者和示范者。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 抓好分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 做到管人与管事相结合、 抓业务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按照廉洁自律规定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报告。
二、正风肃纪,坚决纠正“四风” 问题
牢固确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认识,不断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 正风肃纪, 反对和纠正 “四风”, 营造了风清气正、 立德树人的良好氛围。
(一) 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加强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以严格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执行到位。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 组织纪律的教育, 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 在思想上、 政治上、 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纪律执行情况纳入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 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 把执行党的纪律融入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改革各项措施。纪委强化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做到不犹豫、 不含糊, 杜绝有令不行、 有禁不止, 使纪律刚性运行。
(二) 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以 《曲靖师范学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为统领, 建立健全完善经费管理、 国内差旅、 因公出国(境)、 公务接待、 公车管理、 办公用房、 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配套制度, 建立完善了全面落实上级重大部署工作制度、 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实施细则等31项制度机制, 构建了科学规范、 系统完备、 长效管用的作风建设制度机制体系。
(三) 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一是加强教育, 严守纪律规定。4次组织校院两级理论中心组对反腐倡廉建设、 作风建设进行专题学习, 开展争做 “四有好老师”系列活动。二是严明节日纪律,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紧紧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发通知、 打招呼、 提要求、 作警示, 给领导干部划定明白、 清晰的法纪 “红线” 、 “高压线”。 三是严厉整治机关作风, 提升服务效能。通过公开举报电话、 定期督查、 随机抽查、 明察暗访、 跟踪走访等多种方式, 重点督查干部职工纪律作风, 整治 “庸懒散奢” 等不良风气。开展机关 “工作作风、 服务态度与质量” 评议制度,并将测评结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评价。
(四) 专项整治务实有效校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把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整改、专项整治和建章立制工作一抓到底、 贯彻始终, 务求实效。一是抓实抓好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确定的7个突出问题,1个正在整治,6个已经整改落实。二是开展“四风” 问题专项整治“三公” 经费较2013年减少107. 19万元,降低了34. 6%;调整清理办公用房1098平方米。三是开展行风、 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专项整治。开展了教育收费检查、 清理 “小金库” 、 清理调整办公用房、 清查违反师德“红七条” 行为等专项整治工作, 有效防止了各类违规现象的发生。
三、 聚焦主业, 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责任
(一) 明确职责定位。纪委以 《云南省高
等院校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 和 《中共曲靖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 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 为遵循,紧紧围绕7项监督责任, 主动 “三转” , 形成了聚焦中心、 突出主业的工作新格局。一是回归职能本位。纪委聚焦了主责主业, 抓监督、 抓执纪、 抓问责。二是防止职能缺位。纪委不再参与一些工程建设、 物资设备采购等招投标活动的现场监督, 把监督方式转变到 “监督的再监督、 检查的再检查” 上来。
(二) 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纪委组织协调召开多次全校性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牵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并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进行跟踪推进。纪委协助党委强化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 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 认真履行查办案件职能。一是畅通完善信访举报渠道, 形成了 “四位一体” 的举报格局, 做到有案必查、 违纪必究, 信访举报件件有着落。 二是加强案件线索管理。 对近3年信访线索进行重新梳理, 按照五类案件线索处置方式和案件线索报备制度处理信访件。三是严肃查办案件, 坚持抓早抓小, 治病救人, 做到早提醒、 早教育、 早查处。四是重视查办案件的惩戒警示作用。在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的同时,剖析发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查找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和制度上的漏洞, 积极整改。
(四) 强化督促检查。一是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规范了课堂教学、 讲座、 校内媒体言论等对政治纪律的执行。二是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对艺术类校考工作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工程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科研工作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各单位社会服务创收收入的监督检查, 加强财务监管。2014年纪委、 监察处共参与各类监督活动100余次, 学校招生录取、 收费等方面实现了 “零投诉” 。三是加强审计监督。采取自主审计与委托审计相结合等方式, 完成实验楼、 中水处理及回用工程等基建、 修缮工程竣工结算69项。
(五)注重教育引导。一是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了以 “明纪律、 转作风、 促发展”为主题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二是利用道德讲堂对师生进行道德品行教育。举办了 “道德讲堂” , 邀请知名道德人物来校举办了6场中华传统 道德文化 系列讲座,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教职工及大学生把廉洁从政、廉洁从业作 为自己的 道德要求,扎牢拒腐防变的道德根基。三是加强廉洁从政教育。通过组织专题报告会、校院两级中心组理论学习、纪委委员和专职干部专题学习、 新提任处级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出现问题倾向或苗头时约谈等方式,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掌握党纪政纪知识,培养廉洁从政意识。
(六) 不断提升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工作水平。将廉政文化纳入校园文化建设整体方案, 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与课堂教育相衔接、 与校园文化建设相配合、 与人才培养目标相一致的廉政文化建设长效机制, 不断提升廉政文化建设的品质和实效, 巩固了云南省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成果。
(七) 加强内部教育监督管理。按照“正人先正己” 、 “打铁还要自身硬” 的要求,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监督、敢于负责。二是强化管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从严约束纪检监察干部行为。 三是强化监督,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执行纪律情况的内部督查, 强化“清廉自守” , 防止 “灯下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