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教育系统:
学习宣传全面贯彻《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5月30日,教育部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国教育系统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
通知要求,全国教育系统各级领导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广泛组织《规划纲要》的学习,使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师生员工全面、深入地了解《规划纲要》,统一认识,振奋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打好基础。
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根据《规划纲要》确定的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认真做好规划衔接工作,使本地区、本部门的“十一五”规划与《规划纲要》的思路、目标和要求一致起来;要围绕《规划纲要》提出的工作重点,针对教育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本地区、本部门贯彻实施《规划纲要》的工作方案,认真贯彻实施。同时要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监测工作,努力完成《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目标和任务。
通知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扎扎实实做好工作,努力争取地方政府加大对教育的统筹力度和投入力度,努力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事业发展与改革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努力形成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和改革的新局面。(摘自《中国教育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