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东平博士1994年毕业于聊城师范学院历史系,凭着自己对法学的执著和梦想,1998年考取了律师资格证,2000年以第三名的硕士入学成绩,考上具有“法学界黄埔军校”之称的西南政法大学的研究生,师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赵万一教授研习民商法,主攻商法学,2006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值得一提的是,2006年全国毕业的商法方向的民商法博士全国仅有8人。现在刘东平博士任菏泽学院法律系副主任,从事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吾将上下而求索刘东平博士的求学之路充满着艰辛,在博士论文的《后记》中他写到“我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慈爱的母亲在我幼年时就已去世,勤劳的父亲虽然是一个学识不多的农民,但对知识的尊崇,使他在生活极端困难的情况下,以难以想象的毅力支持我完成大学学业。”但每每回忆起自己坎坷的求学经历,刘东平博士却总是津津乐道于求学过程的收获。
笔者(以下简称笔):在求学路上遇到过挫折吗?
刘东平博士:没有。我对读书学习完全出自于喜欢,不觉得有什么挫折。不让我读书,应该是最大的挫析。
1990年与中国政法大学失之子交臂后,被调剂至聊城师范学院的刘东平博士没有气馁,利用四年充足而有限的时间,不仅获得历史学学士学位,而且还怀着对法学的特殊情结,以顽强的毅力自学了全部法学专业课程。
笔:被聊城师范学院录取时,感到痛苦吗?
刘:痛苦?有书读还会有痛苦?当时只是要求自己首先一定要学好自己的本专业;其次,利用一切条件学习自己喜欢的东西。
笔:您认为大学生应怎么安排自己的大学生活?
刘:大学只是一个站台,不是知识的终点。对自己专业不满意,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学习自己喜欢的专业,而且许多专业还是有相通之处的。比如,我的专业是历史专业,但在毕业的时候考的是法制史方向的研究生。 不过 ,阴差阳错,没有考上。
1994年,大学毕业的刘东平博士被分配到今天的菏泽学院讲授法律基础后,感觉到自己的法学知识匮乏,决定继续向更高层次跨越。从1998年起,先后获得了律师资格,2003年获得西南政法大学法硕士学位,2006年又获得该校博士学位。
笔:现在是不是特有成就感?
刘(笑):成就感是有的,但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会读到博士。刚才我说过,学习是一个过程,只要觉得快乐,就足够啦!语不惊人誓不休在西南政法大学六年的求学时期,正是刘东平博士学术长进最快的时期,他在博士论文的《后记》里总结道:“六年前我有幸考入西南政法大学攻读硕士学位,三年前更是幸运的得以在这所具有五十多年历史的政法名校继续攻读博士学位。歌乐山魂培育浩然正气,嘉陵江水滋养人文精神,政法学府造就法治精英……尤其是导师赵万一教授,在传道、授业、解惑中教我做人、做事、做学问,使我的人格素养、道德水平、理论学识得到全面提升。”在导师的熏陶下,刘东平博士一向坚持求精品求质量求创新的原则,治学严谨认真,学术视野开阔,观点独到新颖。
在西南政法大学期间,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了国家社科基金课题《证券交易中的民事责任研究》,从2003年起先后发表论文11篇,其中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的有 《论欺诈客户的民事责任》、《和谐社会的构建与社会冲突的法律控制》、《关于金融控股公司的加重责任》、《论法律对社会冲突的控制》4篇,前三篇被CSSCI收录;发表在人文社会科学核心刊物上的有《证券民事责任功能之分析》、《诚信原则在现代民法中的演进》、《关于完善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法经济学分析》3篇,被清华同方期刊数据库收录的有《证券期刊成因分析及其法律规制》1篇,《商法视界中的公司资本制度》,《公司资本制度研究》、《证券法律制度设计之检讨》3篇文章均发表在国内知名法学期刊上。
刘东平博士还应邀在校外不断开设学术讲座,最近一个时期先后在菏泽市人大做了《宪法之道》、在菏泽市政法委做了《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菏泽市检察院做了《证据理念与程序正义》、在菏泽市教育局做了《义务教育法的真谛》等精彩演讲,为菏泽市的法制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刘东平博士清醒地认识到,毕业生能否被社会认可,能否具备竞争力,关键是教育质量。他力求将枯燥的文字变成鲜活的知识。至于教学效果,他说学生才有发言权。为此,笔者走访了几个法律系的学生。
现在刘东平博士正讲授《民法总论》,当谈到刘东平博士的教学时,法律系05级1班的王文法和谢秀春告诉笔者,刘老师对民法知识烂熟于心,上课只需一只水杯,一支粉笔,从不拿讲义和教材。05级2班的孔华杰、白真真告诉笔者,刘老师讲课思路清晰,逻辑严密,板书标准,知识结构完整清晰,听刘老师的一堂课简直是进行一次愉快的知识之旅。05级1班的于京京说:“我对刘老师最佩服的是,他在课堂上引用法律条文时,总是具体到第几条第几款上,信手拈来,只字不差。”魏博同学说:“刘老师经常引用‘民法是个人权利的圣经’和孟德斯鸠的‘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里,每个个人都是整个国家’等许多法律名言为我们传输了强烈的民法精神和公平、正义的法律真谛,使我们深刻认识到法律的最高价值就是保护弱者,申张正义,维护社会秩序。”
后记:在采访完刘东平博士时,笔者不禁想起清朝大学者王永彬在《围炉夜花》里写的一段话:“读书无论资性高低,但能勤学好问,凡事思一个所以然,自有义理贯通之日;立身不嫌家世贫贱,但忠厚老成,所行无一毫苟且处,便为乡党仰望之人。”用在刘东平博士身上是最为合适的了。 (毕汝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