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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建法学教育基地





  本报讯 9月15日下午,我校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签约仪式在尚大楼22楼会议室举行。校党委书记辜芳昭、校长苏文金、副校长李克及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领导等出席了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国猛和辜芳昭共同为共建合作的“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和 “案例研究中心”揭牌。
  辜芳昭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集美大学合作共建 “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是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贯彻和践行之举,意味着我校法学教育有了一个新平台,也是不可或缺的平台。他表示,这一共建合作平台的建设,将有力推动我校法学院的发展,对法学院在相关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和科学研究上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陈国猛对我校的办学成就和部分传统优势学科在东南亚地区的重大影响给予了高度评价,介绍了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概况和当前司法改革的实践情况,并分享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期以来与其它重点高校开展共建合作的做法和经验。他表示,双方签署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协议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法律审判实践与法学教育研究的交流平台,也是促进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衔接融合、共同培养德能兼具的高素质法律人才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双方优势互补、相互协作、互惠互利,共同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做出贡献。
  今后,集美大学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围绕共同建立法学教育培养基地、建立法律志愿者服务基地、构建法官与法学专家互聘机制、互派人员讲学授课、推动院校学术合作、共同开展专题调研等六个方面开展合作:以共同建设“法学教育实践基地”为基础,在学生实习、法律志愿者服务等方面探索建立法律人才共同培养机制;以“案例研究中心”为平台,运用司法审判案例研究方法,双方将围绕法学理论研究前沿、司法实务热点展开科研合作;建立人员双向交流机制,邀请司法审判人员作为兼职导师或教授加入法律人才培养体系,同时让我校的法学教师到法院相关庭室挂职锻炼,参与司法审判实务等。 (文/董志强 图/黄丹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