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把握“严以律己”的丰富内涵
在“三严三实”当中,严以律己是领导干部治国理政的关键因素。严以律己是中国共产党先锋队性质的必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只有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才能真正地拥有领导力和感召力。各级领导干部能否真正做到严以律己,是中国共产党能否长期执政的关键所在。
●马克思主义学院 冯务中
2014年3月9日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专门就加强作风建设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三严三实”的要求。习总书记指出:“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2014年10月8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总书记进而指出:“这些要求是共产党人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也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
在“三严三实”当中,严以律己是领导干部治国理政的关键因素。严以律己是中国共产党先锋队性质的必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只有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才能真正地拥有领导力和感召力。各级领导干部能否真正做到严以律己,是中国共产党能否长期执政的关键所在。孔子有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句话充分说明了为政者的严以律己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中国古代曾有一则著名的官箴,其辞为:“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廉则吏不敢慢,公则民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这则官箴深刻阐明了治国理政的个中肯綮。2014年5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央办公厅时讲话指出:“古人讲:‘君子为政之道,以修身为本。’中国传统文化历来把自律看作做人、做事、做官的基础和根本。《论语》中就说,要‘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古人所推崇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是第一位的。我们共产党人更应该强化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在廉洁自律上作出表率。”这段话是对各级领导干部为什么要做到严以律己的极好回答。
目前社会上很多人对“严以律己”都有自己的个性化理解,特别是不少人将注意力仅仅集中于“严以律己”这四个字上,进而望文生义。其实,习总书记在首次提出“三严三实”时就明确界定了“严以律己”的科学内涵。习总书记指出:“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这一科学内涵同时也是对领导干部严以律己的基本要求,是各级领导干部实现严以律己的重要抓手。“严以律己”的内涵非常丰富,需要我们全面把握。
一、领导干部要做到严以律己,必须心存敬畏
《论语·季氏》中讲:“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这是孔子对为政者敬畏之事的经典概括。时至今日,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应该敬畏什么呢?
首先要敬畏人民,因为“天听自我民听,天视自我民视”,也因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历史的主人翁,是领导干部的衣食父母。领导干部只有真正敬畏人民,才有可能真正立于不败之地。
其次要敬畏规矩,因为“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也因为“规则面前,人人平等”。包括党纪国法、职业伦理、行业规则在内的各种规矩看起来是约束领导干部的,实际上是保护领导干部的。各级领导干部只有敬畏规矩,才有可能不犯错误或者少犯错误。
最后要敬畏人言,领导干部身处高位,必然面临各种各样的人言。在这些人言之中,既有“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三人成虎、曾参杀人”之类的流言,也有“苦口利于病、逆耳利于行”之类的诤言。无论是流言还是诤言,领导干部都要认真对待、反躬自问,而不能置若罔闻、掩耳盗铃。
领导干部只有敬畏人民,敬畏规矩,敬畏人言,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态度行使权力,才能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相反,蔑视人民,蔑视规矩,蔑视人言,心中无所敬畏,惯于我行我素,就必然要陷入“无法无天、不管不顾、为所欲为”的危险境地。
二、领导干部要做到严以律己,必须手握戒尺
所谓“手握戒尺”就是抵制诱惑、有所禁戒。《论语·季氏》中讲:“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既衰,戒之在得。”这是孔子对为政者禁戒之事的经典总结。佛家也有“三戒”之说,即戒贪、戒痴、戒嗔。而在目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级领导干部应该手握多把戒尺,在以下方面有所禁戒。
一戒“千钟粟”。千钟粟,权也。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为官用权的目的,不能为了用权而用权,也不能为了获取更大的权力而用权,用权最终是要为人民谋福利的。同时,各级领导干部也要清醒认识权力的“双刃剑”特性,即权力既能为善也能为恶。英国思想家阿克顿勋爵曾经提出过一个重要命题:“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地导致腐败。”美国伦理学家麦金太尔也曾指出:“所有的权力都趋于占有,绝对的权力是绝对的占有。”因此,领导干部要做到严以律己,就必须过好“权力关”。
二戒“黄金屋”。黄金屋,财也。将发财作为为官的目标,这样的官员迟早要出问题。习总书记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清清爽爽、义无反顾地去当官。不要把当官作为一个满足无穷贪欲、获得无限私利的捷径,那样迟早要完蛋。”诚哉斯言。因此,领导干部要做到严以律己,就必须过好“金钱关”。
三戒“颜如玉”。颜如玉,色也。从很多贪腐案例中都可以看出,相当比例的官员要么是被情人、二奶、红颜知己等人拉下水的,要么是为了情人、二奶、红颜知己等人自愿下水的。这种情况可以概括为:“十贪九色”,“十色九贪”。“色”与“贪”总是如影随形、狼狈为奸。很多领导干部最终身败名裂,都是毁在一个“色”字上。因此,领导干部要做到严以律己,就必须过好“美人关”。
除了过好“权力关”、“金钱关”和“美人关”,领导干部还要过好“亲情关”、“人情关”、“威武关”、“从众关”、“名气关”等重要关口,克制人性弱点,保持政治定力,做到严以律己。
三、领导干部要做到严以律己,必须慎独慎微
所谓“慎独”,就是在无人知道或者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也能把持自己、不做不良之事。古人所讲的“举头三尺有神明”、“暗室亏心,神目如电”、“不欺暗室”等其实都是从不同角度对慎独的阐释。慎独既是严以律己的重要要求,也是严以律己的重要方法。慎独的实质是要尽量发挥内在约束的力量。各级领导干部应该牢记“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古训,牢记“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故事,真正做到表里如一、知行合一。
所谓“慎微”,就是在小事和细节方面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古人所说的“千里之堤,溃于蚁(”、“莫以恶小而为之”、“小河沟里翻了船”、“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等其实都是从不同角度对慎微的阐释。慎微既是严以律己的外在表现,也是严以律己的内在要求。廉洁自律,必须从小事做起。习总书记曾经指出,“可以说所有腐败问题,起初往往都是从作风失范开始的,从不讲规矩开始的,从违反纪律开始的。几顿饭、几杯酒、几张卡,‘温水煮青蛙’,不知不觉,一失足成千古恨。”在这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廉政无小事”。
领导干部要做到严以律己,就必须在“慎”字上下功夫。为了全面做到严以律己,领导干部在“慎独”的同时也要“慎众”,在“慎微”的同时也要“慎要”,在“慎独”、“慎微”之外还要做到“慎初”、“慎终”。
四、领导干部要做到严以律己,必须勤于自省
自省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根本特点。古人所言的“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以责人之心责己,以恕己之心恕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己”、“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实都是对自省的不同阐释。《论语·学而》记载: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这是中国自省文化的典型表现。时至今日,各级领导干部也要勤于自省。例如,当与同事发生矛盾时,要多在自己身上找原因而不要只是怨恨对方;当出台的政策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时,要好好反思制定的政策是否脱离实际而不要一味地怨天尤人;当面临群众不满时,要深刻反思自己身上的问题而不要归因于群众的落后和刁钻;当面临领导批评时,要深刻反思自己的过错而不要归责为领导的霸道和专横;当长时间未能升迁时,要反省自己在能力水平、业务绩效、群众评价、人际关系等方面的不足而不要总是感叹自己怀才不遇……能否做到勤于自省,是衡量领导干部修养和觉悟的试金石。合格的干部、优秀的干部,必定是勤于自省的干部。
五、领导干部要做到严以律己,必须遵守党纪国法
任何一个公民,都必须遵守国法;任何一个党员,都必须遵守党纪。领导干部作为公民和党员,当然必须遵守党纪国法。不仅如此,领导干部还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高标准严要求地遵守党纪国法。领导干部的身份不应该成为党纪国法的挡箭牌,而应该成为行使党纪国法的显微镜。党纪国法应该是领导干部严以律己的重要标尺。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党纪与国法不尽相同,二者对领导干部的要求也不尽相同,二者缺一不可。领导干部既要遵守国法,也要遵守党纪。对于相关领导干部的惩处,不能以国法代替党纪,也不能以党纪代替国法。2015年2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遵守党纪国法应该成为领导干部严以律己的底线要求而不是最高要求。
六、领导干部要做到严以律己,必须做到为政清廉
为政清廉是严以律己的根本目标。领导干部不是为了严以律己而严以律己,严以律己最终是为了实现为政清廉。中国古代有“清、慎、勤”的官箴,有“清正廉洁”的官箴。在这些为官规范中,“清”都居于第一位。官员的清廉好比1,官员的政绩好比0。一个官员的0再多,如果没有前面的1,则后面的0就失去了意义。当然,为政清廉并不排斥有所作为,为政清廉并非要以碌碌无为为前提。各级领导干部应该牢记“公孙仪拒鱼”的廉政故事,深思“我以不贪为宝”的人生哲理,真正做到为政清廉。
要做到为政清廉,领导干部要全面深入地理解和践行严以律己。严以律己的对象不仅指领导干部本人,还应该包括领导干部的相关人,例如领导干部的家人、亲戚、朋友、身边工作人员等。2015年1月12日,习近平在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200余名学员进行座谈时讲话指出,自己不贪不占,还要管好身边人,“身边人害我们这些为官者的不在少数,被老婆‘拉下水’、被孩子‘拉下水’、被身边秘书和其他身边人如七大姑八大姨‘拉下水’”。因此,要做到严以律己,实现为政清廉,领导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而且也要管好“自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