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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立马克思主义之言无咎可愧


  去年底在第23次全国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强调,“高校肩负着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是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根本保证。”不日前,中办、国办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无疑为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做好高校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尚方宝剑”与“定海神针”,一时间围绕东西方价值观、课堂纪律、政治底线等舆论热点,引发各方关注和不同反响。
  其中,质疑者有之,商榷者有之,当然也不乏支持者。一种新观点、新倡导被热议与争论本不是一件坏事,至少证明,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政策的洗礼,中国社会舆论环境与媒介生态已经呈现出开放、多元、理性与包容的氛围。但凡符合历史潮流的洞见是不惧争论的,即所谓“真理越辩越明”。
  然而,我们却在这众声争辩的背后,嗅到了一些不和谐的“火药味儿”。据报道,有人借机搞“意见同盟”与“言论围攻”,“社会上的一些公知大V也纷纷加入围攻的行列。以新浪微博为例,不仅有人通过微博故意曲解袁贵仁的讲话、质疑袁贵仁说话自相矛盾,进而攻击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还有人对其进行侮辱、谩骂,甚至对其家人进行人肉搜索。”若此情况属实,着实让国人陡升心灵不安与集体焦虑,因为,不但从发言形式上看,其有违自由主义知识分子言必称颂的作为“公共领域”的大众媒介 “理性沟通”功能之发挥;而且从声索内容上看,其更有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精神。
  中国宪法明确无误地定义中国的国体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最大区别表现在意识形态上就是前者坚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而后者相左。中国的大学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大学,理所当然务必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恪守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大学的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教学工作上,是坚持社会主义价值观,还是被西方意识形态思潮裹挟着走;是正视过去的功过、损恶益善,还是抹黑自己的历史、挟私泄愤;是弘扬民族英雄、传递正能量,还是挟“洋”(西方理论)自重、痴迷于历史虚无主义。这不仅是一个涉及民族感情、道德底线的问题,更是一个涉及政治操守和法律底线的问题。
  教师素有“立言、立德、立行”之职业定位。立何言,树何德,为何行,国情民意不同,各国为师者自可自由评骘、理性遴选。但,大学之道,在乎于明德至善。作为工作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建构起来的社会主义大学人文社会学科中的一分子,立“马克思唯物主义”之言,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德,为“一切为了学生一切服务学生”之行,当为我们义不容辞、责无旁贷之光荣使命。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相信每一位高校教研人员、尤其是其中的中共党员,只要不断强化宗旨意识,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时时牢记入党宣言,事事恪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总有一天,我们就能积微至巨、聚沙成丘地牢牢掌控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话语权,培养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原载:求是网,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