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乔雪竹)4月9日,我校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暨双代会代表培训会在诚信楼三层会议厅举行,会议主题为“加强学校民主管理 推进依法治校——关于教代会在完善大学治理结构中若干问题的思考”,特邀中国教科文卫体全国委员会副主席陈志标主讲。
王玲书记、施建军校长,副书记陈建香、文君,副校长刘亚、林桂军、赵忠秀,校长助理丁志杰出席。全体中层干部、双代会代表180余人参会。
陈志标指出,全面加强依法治校,加快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要从四个方面展开:一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二要保障学术组织相对独立行使职权,三要完善校内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四要健全以章程为统领,规范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制度体系。
陈志标表示,颁布实施《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是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突破。一是《规定》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依法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学校依法治校的重要规章;二是《规定》与《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等规章组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制度体系;三是《规定》对教代会制度开创以来30多年的实践进行了总结,凝聚了广大教职工投身学校民主管理,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结晶;四是结束了《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暂行”26年的历史,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开创了学校民主管理的新纪元;五是制定了涵盖包括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在内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教代会规定,是学校开展民主管理,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是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重大创新成果;六是对涉及教代会制度的基本问题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确立了教代会制度在学校民主管理中的基本形式地位;七是填补了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没有专门法规的空白,推动了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深入开展。
陈志标提出,教代会制度符合宪法精神和原则性规范,是依据“人民依照法律规定”的宪法授权,通过法律来规定具体的途径和形式。做好教代会工作要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一要处理好教代会与学校党委的关系;二要理顺教代会与学校行政的关系;三要协调好教代会与工会的关系;四要区分好教代会与工代会的关系。此外,在实际工作中还应注意教师代表的比例、教代会的讨论通过权、民主评议权、表决方式方法等问题。只有创新工作思路,才能不断提高学校民主管理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