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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201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访访国际教育学院张海军书记


  问:请您介绍一下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答:为服务人才强国战略,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推动创新型国家建设,2007年起国家实施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该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的要求,采取 “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目前,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主要分两大类选拔:第一类是联合培养博士生类,主要面向全日制脱产在读博士生,由国内外导师开展联合培养,时间期限在6-24个月;第二类是攻读博士学位类,主要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博士一年级学生,要求选拔的学生赴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或攻读博士学位,时间期限在36-48个月。
  问:请您介绍一下我校的项目实施情况。
  答:我校自2008年开始参与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选拔,2009年成为国家留学基金委60所签约高校之一。7年来,我校共有294名学生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其中124人攻读博士学位,170人进行博士生联合培养。2014年,我校有50名学生获国家录取,录取人数排名位于江苏地区第4位,联培博士生录取数实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国外的资源条件对学生的科学研究帮助很大,绝大多数河海学子在外期间表现优异,有的学生回国后即进入大连理工大学、河海大学、中科院、南科院等高校或科研单位工作;有的学生得到国外导师的赏识,继续从事博士后研究;有的学生在高端学术平台结识了行业内的“大牛”,开展了合作研究。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取得这些成绩的背后,是他们付出的不懈努力和辛勤汗水,还有国家、母校、亲人朋友的关心支持。
  该项目的实施,鼓舞了河海学子参与国际化进程的热情,营造了良好的校园学术和国际化氛围;带动了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国际合作交流,搭建了平台,带动了交流,极大促进了学校的学科建设;展示了近三百名河海学子的风采,宣传了河海,促进了学校国际声誉的提升。
  问:今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选拔办法有哪些变化?
  答: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文件和本年度的公派留学工作会议精神,2015年的选拔办法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扩大规模:国家将总共增加1000个名额,使得2015年派出联合培养博士生人数达到5000人,各单位的申报指标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下达;攻读博士学位人数达到3000人,申报名额不受限制,以择优录取为原则。二是加强管理: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业进展进行年度审核。通过审核的,继续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未通过审核的,将停发奖学金,终止国家公派留学资格。联合培养博士生每学期末须提交经国外导师签字认可的学习报告至国内学校、国内导师和有关驻外使(领)馆。国家留学基金委将进行抽查。
  另外,学校今年不再按学院 (学科)下达指标,但会对学院推荐工作进行考核。凡是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均可向所在学院提交申报材料,由学院统一推荐并上报学校。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教职工也可申报,详见学校有关文件。
  问:请问今年的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答: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申请流程较为稳定,以时间顺序来看,我们提供一个进程安排供申请人参考:
  2014年11月中上旬,学生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或国际教育学院网站,查看最新的选拔简章、出国须知、资助标准、常见问题解答等规定或文件,对自己有一个准确的定位。11月中下旬,加入学校国家公派留学的QQ群,关注学校发布的通知,参加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大型宣讲会,获取今年选拔简章的详细解读信息。
  2014年11月-2015年2月,根据个人的研究方向,主动联系国外导师获得邀请信;参加外语水平考试并获得相应的证书;参加学校组织的留学经验交流活动和咨询活动。
  2015年3月上旬,学生向所在学院递交申请材料,学院通过会议讨论决定推荐名单;3月中旬,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组,对申报学生进行面试,产生推荐名单并公示;3月下旬,学校组织推荐学生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进行网上申报工作,将所有的纸质材料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上传,并由学校进行网络复核。
  2015年5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组对全国申报人员进行评审,并在当月公布录取结果。6月,学校组织派出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获国家正式录取学生联系国家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留学公证、确定机票行程、办理签证事项;在校内办理离校手续或停学手续,参加国家和学校组织的行前培训会。
  2015年7月-2016年3月,前往留学国家,并在到达留学所在国即前往中国驻外使(领)馆报到。如在2016年3月31日前,未能前往留学单位学习,将视为自动放弃留学资格,并影响将来的再次申请。
  问:学生在申报过程中需要提供哪些申报材料?有哪些需要特别关注的事项吗?
  答:根据国家的要求,如下材料是必须要提供的:①河海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②拟留学单位入学通知书 (或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③研修计划 (联合培养博士生由中外导师共同签名,攻读博士学位由外方导师签名);④拟留学单位导师简介(需外方导师签字);⑤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⑥外语水平证明;⑦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⑧国内导师推荐信 (联合培养博士生需提交);⑨两封专家推荐信(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⑩收取学费明细表 (攻读博士学位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在这些年的选拔过程中,我们发现确实有一些特别需要注意的地方,做了一些总结,也告知了历年申请该项目的同学。一是外语成绩。满足国家设定的6个条件之一的即视为外语水平过关,其中第6条“通过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语言要求而获得外方的语言证明”。我们建议同学们尽量认真复习通过雅思或托福考试,增大获得国家录取的可能性。实在因时间或其他原因,再请外方学校或导师开具语言证明。二是研修计划。国家组织的专家组特别重视研修计划的完整性与可行性,出国前后的研究方向要尽量保持一致,并说明留学对个人研究的好处。三是已有的研究成果一定要写清,无论是已经公开的成果,还是正在审核中的成果,要尽量在申报材料中体现出来。四是国外导师的介绍。要重点突出,我们建议2-3页的简历即可,如果曾经指导过中国学生特别是公派研究生,最好能在简历中体现。其他需要注意的细节,我们也会在申报过程中提醒同学们加以关注,同学们也可在小木虫论坛里交流经验心得。
  问:我们了解到,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还有一个配套项目,即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可否请您做个介绍?
  答:国家为推动国内外高校学科、人员之间的实质性交流与合作,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积极性,加强对派出学生学习方面的检查、指导和情感联系,设立了为期1个月的博士生导师短期交流项目。申报类别属于高级访问学者类,申请人应为正在国外留学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人员的博士生导师,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的博士生导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
  我校水电院刘斯宏教授、水文院张行南教授、地学院周志芳教授均参加了此项目。去年,国家有400余名博士生导师获该项目资助,我校有4名教授在列,分别是水文院的王卫光教授、水电院的赵坚教授、力材院的杜成斌教授和公管院的施国庆教授。
  问:请问2015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信息发布渠道是怎样的?
  答:我校是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直接受理单位。作为学校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国际教育学院全面负责项目的实施和协调工作。学校将会公开发布项目选拔工作通知;在网上发布相关信息。学校还会组织宣讲活动和留学经验交流会。申请人可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网站www.csc.edu.cn或河海大学国际教育学院网站cie.hhu.edu.cn出国留学版块查看相关信息。此外,我们还建立了工作QQ群,群号为333737438。 (王新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