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我校积极探索构建学生资助工作新模式,构建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贷、勤、助、补、”五位一体,校、院两级联动的学生资助体系。同时,坚持资助和育人相结合,把“育人”这条主线贯穿到资助工作的全过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对受助学生的教育之中。通过培养学生的感恩、诚信意识,宣传品学兼优贫困学生的优秀事迹,调整国家奖助学金资助设置等途径,大大提高了资助育人工作的成效,对学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完善育人途径 构建帮扶体系完善资助制度。为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我校制定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等,用完善的制度体系确保国家资助经费真正用在贫困学生身上。
规范工作程序。我校合理确定并据实调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规范“本人申请→自我认定→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评审、公示→学校审核、公示”贫困生认定程序,建立了贫困生档案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下达的国家奖助学金指标,公平合理地分配到学院,严格把关,有序评选,公开评定,结果公平、公正。2014年,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人数为5758人,占在校生总人数的39.46%,其中1262人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丰富资助形式。目前,我校形成了以国家奖助学金为主体,以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路费补贴、重大疾病补助、家庭重大变故补助等为辅助,以社会捐助为补充的多元化、全方位、全过程的资助体系。具体做法可概括为“五个一点”:
一是“奖”一点。依托上级支持争取更多的国家奖助学金。2014年全校4670名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奖励金额高达1300.2万元,受助覆盖率占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81.1%。
二是“贷”一点。2007年以来,学校与哈尔滨银行、华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合作,先后为2323名在校生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累计发放贷款金额1560.522万元,解决了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问题。
三是“争”一点。学校不断挖掘助学渠道,凝聚资助育人合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截至2014年11月,全校各项社会资助奖学金共计22项,社会爱心人士资助金额达16.152万元。自2013年“爱心小屋”成立以来,已收到爱心捐助物资4000余件,向贫困学生发放2000余件衣物和书籍,受助学生700余人。
四是“补”一点。我校每年都设立学生资助专项经费,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方式“补”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3年共计发放37.1968万元用于学生临时困难补助,受助人数为1551人,占全校贫困生人数的26.94%。
五是“挣”一点。多渠道开辟勤工助学岗位,为学生创造条件,让他们“自己挣钱,自己养活自己”。2014年学校共计为学生提供810个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支付勤工助学岗位工资9.939万元;通过校企联合、学生自主创业,间接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兼职岗位700余个,基本上解决了我校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
坚持人文关怀。我校在资助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习、生活、心理等各方面提供帮助。2014年,对家庭遭遇突发事件、患有重大疾病的学生及时发放临时特殊困难补助3.2万元;为374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提供“绿色通道”便捷服务并发放新生临时困难补助4.4万元。我校辅导员已连续三年利用寒暑假,对800多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了家访,详细了解家庭情况,及时解决实际困难。
深化科学内涵 凸显导向功能育人中创新资助途径。为激励和鼓舞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加强我校学风建设,2014年修改并制定了《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奖助学金评选及管理办法》,旨在教育引导学生“获奖思进、正向传递”。办法细分设置了涉农专业助学金、勤学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包括优秀团队奖学金、优良学风班奖学金、优秀寝室奖学金)和特殊贡献奖学金。调整后拟发金额为683.317万元。连续三年开展了“感动校园”自强人物评选和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事迹宣讲活动,在校园中掀起向身边榜样学习的热潮。2013年,在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倡议下,成立了“思源助学金”,教育学生“受助思源,感恩回报”。3272名国家奖助学金获助学生捐助7.065万元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临时困难救助。截至目前,已有17名学生因家庭变故、重大疾病等原因获得资助,累计资助金额2万元。
资助中凸显导向功能。近年来,我校一直面临着贫困学生基数大、家庭贫困程度深、违约潜在风险高等问题,为了增强学生还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学校采取各种措施,大力加强诚信教育,积极营造校园诚信文化氛围,培养学生的诚信品质。在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校已连续三年全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率位居全省第一。2011年,我校获得“全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校党委副书记杨颗粒在2011年全省学生资助会议上介绍了我校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王萍/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