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依法办学从严治校贯穿于大学治理实践
党委常委、宣传部(统战部)部长 于成学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任务,明确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实现这个总目标,任重而道远。依法办学从严治校,提高我国高等学校治理法治化水平,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内容。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实现高等教育现代化目标,高校必须以完善依法办学、从严治校的体系建设为基础,以全面落实依法办学、从严治校的基本要求为保障,加快学校治理法治化建设步伐,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贯彻落实到大学治理实践中去。
一、增强大学依法办学从严治校的法治文化自觉《决定》强调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大学文化是大学治理中最深刻、最长久的决定因素。依法办学从严治校,既需要有制度机制层面文化的支撑,更需要有办学理念、教育观念、思维方式层面的文化支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建立健全了有关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995)、《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1998)、《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0)、《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1986)、《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2011)等。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各大学明确了自身在与政府的行政法律关系中主要享有的权力:如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依法自主开展与境外高等学校之间的科学技术文化交流与合作;依法评聘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依法颁发学业证书;依法制定学校章程等。明确了主要负有的义务:如贯彻落实国家高等教育方针、高等教育基本制度和政策;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基本管理制度 (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术委员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确保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国家和社会的监督;维护教职工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等。增强了依法办学从严治校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了一种依法办学从严治校的新风尚。
贯彻落实好《决定》的重要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实现从人治社会到法治社会的转变。这种转变的起点在文化,终点也在文化。就大学治理而言,需要从弘扬法治文化、培育法治精神抓起,让依法办学从严治校成为基本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最终实现从惯于注重治事治人向注重治法治律转变。依法办学、从严治校的本质要求是法规、制度至上。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单位、一部分人习惯于人治思维,而对贯彻落实法规制度却关注不够、执行不力,导致工作随意性大、工作效率低。高校领导和机关干部要自觉让法规制度进脑入心、进言入行、进岗入责,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把依法办学、依法办事作为基本的领导与工作方法,切实从单纯靠行政命令抓工作的习惯性思维与传统做法中走出来,努力形成办学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局面。
二、完善大学依法办学从严治校的法治实施体系《决定》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抓好大学治理中有关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必须明确依法办学从严治校责任,完善依法办学从严治校制度,围绕学校党政领导依法决策、机关部门依法指导、基层单位依法行动、广大师生知法守法,构建大学依法办学从严治校的法治实施体系。
首先,学校党政领导要依法决策。学校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思想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意识、树立法治信仰、传播法治价值,不断提高依法办学能力。完善学校党政议事决策程序,将“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落到实处。进行重大决策、组织重大行动时,进行法律咨询,注重发挥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其次,机关部门要依法指导。机关部门要加强学习并熟练掌握上级有关法规制度,把好学校规章制度制定的“第一道关”,指导好基层单位依法办事,为学校党政领导依法办学提供科学依据。要明确机关职能权限,把抓规章制度执行作为机关的重要职责,把依法指导作为基本工作方式,保证机关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再次,基层单位要依法行动。各基层单位要认真落实学校依法办学的各种决策和工作任务,将“依法行动”贯穿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日常管理全过程,确保工作运行师出有名、行动有据。最后,广大师生要知法守法。大学是传承弘扬人类先进文明的重要场所,是捍卫法治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强阵地。要在大学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热潮,通过举办学习辅导、报告讲座、党团组织生活、课堂教学等,引导广大师生充分认识、深刻领会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总体目标、根本原则和主要任务,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校园氛围,增强知法守法的使命感、责任感。
三、提高大学依法办学从严治校的法治科学水平依法办学是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大学内涵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前提下,积极适应大学所处的新环境、新形势、新要求,提高大学发展的法治化科学水平,必须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观念,让依法办学从严治校成为基本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在实践中促进依法办学从严治校目标的贯彻落实。
在完善规章制度上用功见效。规章制度是依法办学从严治校的重要保证。大学章程是大学行动的“宪法”,要以章程制定为契机,全面开展规章制度的梳理和立改废工作,建立起“大学章程———学校基本制度———部门规章制度———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四个层面制度体系,保证大学发展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为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提供可行的自治规范。
在用法治思维进行改革上用功见效。我们要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学能力,自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健全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机制,统筹兼顾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解决好各种矛盾问题。要确保学术委员会和教授委员会依照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发挥教授要教学、学术研究和学校管理中的作用。要通过从事制度改革,确立多样化的用人管理制度,进一步激发人力资源潜力,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推进校务公开,依法做好招生、财务、基建等信息公开工作。完善社会参与、社会监督、公开透明的治理模式,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在用法治手段加强管理上用功见效。依法办学从严治校涵盖教育教学、育人、科研、后勤等各个领域,绝不仅是一种管理手段和措施,是关系学校全面发展的一项系统工程。随着全球化、信息化、市场化的发展,对运用法治手段加强大学全面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因此,必须破除“依法办学从严治校就是抓管理”的狭隘观念,把大学治理思想和举措体现在依法指导开展工作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实现依法办学从严治校对大学发展建设全领域、全过程、全时段的保证作用。
在强化依法办学监督机制上用功见效。严密的依法办学监督,是大学规程制度有效执行的保证。要综合运用党内监督、层级监督、专门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等监督机制和手段,确保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在大学的有效落实。围绕法规制度的有效执行,强化监督机制、问责机制和奖惩机制,确保法规制度落实到底,推动依法办学从严治校健康发展,为实现大学科学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