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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何在此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原由、意义和特色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缘何选在此时?
  笔者以为,这种“全面推进”
  提在当下,更应归于现代化进程中新的经济形态、民主政治、生态状况、和平主题、国际形势错综复杂和国际多极均衡态势、社会的发展乃至识字率、城市化等因素,可谓大大小小方方面面所有的人事都在不断汇合协同,成八方来潮和浩荡之势,共同涌推着法治这一治国方式的全面展开———这正是政治现代化和现代性,包括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要素,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同时,还应看到其直接的现实根由是我国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目前,无论是深化市场经济改革等几方面改革,还是解决目前过分的腐败和贫富分化等严峻问题,都会损害既得利益群体,加剧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和冲突。那么,如何把矛盾和冲突控制在一个合理的限度内,发挥冲突的正功能,如同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的在十分复杂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中实现稳定和发展,如同四中全会公报开篇指出的 “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如何担此重任和有效应对,就成为我党和国家的自觉认识和面临的重要时代课题。
  冲突的不断出现甚至阶段性加剧是所有转型社会面临的共同问题。但冲突有正负功能,关键是如何实现对冲突功能的抑负扬正,达至稳定和发展?在对此问题的回答中,我们看到了许多社会科学的共识:科塞说的冲突呼唤制度的出现。其中的法律制度被法学家庞德等人视为关系调整和社会控制的规范体系,被康芒斯、施密德和科斯等制度经济学家看成是从冲突中造成秩序、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则集合。如今,十八届四中全会面对上述时代主题,在《决定》的开始就指出要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这样的回答和对依法治国意义的认识,可以说是在自身立场和国情中扬弃着前述学说,体现着政治性法律性与时代性科学性的统一。
  从解决上述中国特色的时代课题出发,《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只此一句,高度凝练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特色要求。
  首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不仅仅是法律体系形成的问题,而是内含着五个体系和新十六字方针。2011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中国已在根本上实现了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依的历史性转变,各项事业发展步入法制化轨道。以此继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求和内含着五个体系: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新十六字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则是“法治实施体系”的具体化。这五大体系和新十六字方针包含着动态法治含义的共识性认识。从法治的运行看,法治是由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和保障等各个环节构成的系统。
  其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不能仅仅停留在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体系的一般性认识上,而是要凸显中国特色:
  一是《决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时代原由、意义和总目标总内涵的认识,是在中国问题、世界眼光和中国法治建设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推进着法治建设的共识性认识,体现了政治性法律性和时代性科学性的统一。
  二是《决定》中一个总目标、五个体系、新十六字方针、五项原则和六大部署,均从方方面面体现着中国特色的法治建设要求,都是针对中国特色的时代问题和具体改革任务而提出的。如“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成为颇具中国特色法治体系建设的内容、原则和具体部署之一。
  三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原则,突显了中华民族独具的治国智慧和传统精华。但“依”和“以”的区别,昭示着我们早已从中国古代的德主刑辅、从过去的刀把子、刀制(制)法制的时代,转型为法治(Ruoflaw)、法律的统治。这正是中国社会迈向现代化政治的结果,也显示着自觉扬弃传统后的中国特色。
  四是提出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决定》在此强调要“突出政治标准,把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等。这实际上提出了在法治建设中,对干部选拔和队伍建设所特有的德才兼备和专业化要求。同时,《决定》还提出“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这些关于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要求和部署,可谓中国法治体系建设中的一大新点和特色。 (政治经济学院法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