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凸显“山农”身份 擦亮“山农”品牌———关于山东农业大学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访谈


  9月28日,山东农业大学视觉形象识别系统正式启用。日前,就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策划、设计、使用、管理等问题,笔者采访了我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建设牵头单位负责人、党委宣传部部长李勇同志。
  问:李部长,“大学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对不少师生来说还比较陌生,能否请您简单解释一下?
  答:好的。大学视觉形象识别系统(UVIS),是从外观上对学校形象的各种视觉因素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将学校办学理念、文化特质等抽象语言,透过视觉符号和色彩,以有形的方式展示出来,体现独特的学校形象。它是大学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塑造大学形象的有效方式,是大学文化软实力的视觉呈现。
  大学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分为基础系统和应用系统两部分。基础系统主要包括学校校徽、学校名称、标准字、标准色、专用字体及其组合使用规定;应用系统是基础系统在办公用品、事务用品、会务用品、公关用品、环境布置等方面衍生使用内容的总和。
  问:我校设计实施视觉形象识别系统有什么意义?
  答:开展大学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建设,意义十分重大。一是直观体现大学文化,是传播校园文化的有效载体;二是凸显学校的优势与特色,展示学校良好的外在形象;三是强化师生员工的认同感和自信心,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四是实现校徽、标准色、学校及部门(单位)中英文名称等学校视觉形象识别信息的统一、规范使用,促进学校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走向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
  我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对学校主要形象要素进行了符号化的凝练、设计和规范,是文化强校名校建设取得的又一项重要成果。识别系统的实施,对于更好地传承和弘扬农大精神,凸显学校办学优势与特色,提高学校的品牌知名度和对外影响力,增强师生员工的自豪感和荣誉感,实现建设高水平大学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问:我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我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分为基础部分和应用部分。其中基础部分是核心部分,包括学校校徽、标准色、校名标准字体及组合方式。应用部分根据实际需要分为办公用品类、事务用品类、会务系统类、环境指示导引类、公关用品类五大类,每大类又包括若干个子项。这里我重点介绍一下校徽、标准色和校名标准字体。
  学校校徽由内、外两部分结合构成,外环内容为学校中英文对照规范名称,内核为校徽基本图形。1906代表学校的创办时间和悠久的办学历史。校徽颜色采用墨绿色,代表学校以农业科学和生命科学为优势,象征学校充满生机与活力。校徽由山体、水纹变形组合构成基本图形,代表学校坐落于雄伟壮丽的泰山脚下,南临汶水,北依黄河。山体条纹粗细渐变,代表学校沧桑变迁、砥砺前行的发展历程。同时渐变的形态寓意学校正朝着多学科协调发展、各具特色,国内同类高校一流的高水平大学奋力攀登。
  山东农业大学标准色采用象征生机、活力、希望的“山农绿”和体现丰收、光明、辉煌的“丰收橙”双标准色。
  山东农业大学校名中文标准字体为著名书法家舒同题写的“山东农业大学”,英文标准字体为英文Aparajita字体。
  问:您能否谈谈我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设计制作过程?
  答:我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设计建设工作自2013年7月正式启动,期间经历了宣传发动、策划论证、设计制作三个环节。
  宣传发动是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建设的基础。我们一是编印了《大学形象识别系统(UIS)的导入》专题学习材料,发放全校处级以上干部,从领导层面增强了对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建设重大意义、主要内容、规划设计、推广应用等的了解;二是撰写了《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在大学文化建设和学校发展中的作用》、《基础系统彰显理念 应用系统追求美观———浅谈大学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建设》等专题文章在校报上发表,在全校层面作了知识普及;三是拟定下发了《关于征集山东农业大学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设计方案的通知》,在校内外开展了广泛的征集活动。
  策划论证是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建设的关键。宣传部组织业务骨干对识别系统的设计建设作了广泛调研、深入论证和精心策划,提出了“独特性、统一性、规范性、情感性”的设计原则。“独特性”指识别系统的设计要做到特色鲜明,塑造和注入学校特有的文化内涵,发掘历史底蕴,营造人文色彩,提升山东农业大学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统一性”指识别系统在设计过程中,必须确立一个主基调并完美体现在各要素设计中,使整个设计形成统一完整的系统;“规范性”指通过识别系统的设计和实施,实现学校标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情感性”指识别系统能够引起公众的情感共鸣,增强师生的自信心、自豪感、凝聚力和主人翁意识,鼓舞师生士气,增进校友归属感。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基础系统彰显理念,应用系统追求美观”的设计要求。根据学校实际,确定了基础部分和应用部分的具体设计内容。
  设计制作是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建设的重点。宣传部与水土学院、林学院的相关领导多次沟通,经学院领导推荐和考察遴选,确定聘请水土学院艺术设计专业的胡海燕、林学院风景园林专业的于斌两位优秀青年教师承担学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设计任务。两位设计人员根据学校确定的设计原则、设计要求和设计内容,对识别系统包含的所有项目逐一进行了精心设计,并对设计草案作了反复修改。期间先后四次征求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应用系统对口使用部门负责同志和校内外专家的意见,同时,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对设计草案中的文字表述和设计细节逐条、逐项、逐字、逐句地作了审查、修改和完善,对其中的英文表述请专业英文教师作了审核。设计方案经学校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审议后,提请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最终形成了现在的方案。
  问:学校对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使用如何管理?
  答:学校制定了《山东农业大学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管理办法(试行)》,对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内容界定、使用规范、管理监督、责任追究等相关事宜作了规定。各部门、各单位和师生个人在使用学校视觉形象标识时,应严格遵守管理办法的规定。
  问:管理工作具体由哪个部门负责?
  答:山东农业大学文化建设领导小组是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实施和推广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指导全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规划、审核、授权和监督工作,保障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统一、全面、规范地实施和使用。领导小组责任单位是党委宣传部,作为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管理的常设办事机构。学校同时要求各学院(系、中心)、机关职能部门、直属附属单位安排专人,具体负责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在本单位的使用与推广。
  问:如何确保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规范使用?
  答:学校制订出版了《山东农业大学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管理手册》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作为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实施推广工作的执行标准。识别系统的使用要严格按照《手册》的标准和要求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变动、增减学校校徽、标准色、标准字体及组合方式。
  问:如何获取并使用识别系统中的学校视觉形象信息?
  答:《山东农业大学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管理手册》电子版本已上传至校园网主页 “快速链接”栏目,可供广大师生下载、查阅、使用。印制精美的纸质版本也将发至各单位、各部门。
  问:校内外单位和个人如何使用识别系统中的学校视觉形象信息?
  答:这个问题主要分非商用和商用两种情况。基于非商业目的而制作使用涉及学校视觉形象识别信息的物品时,校内单位和个人可直接使用,校外单位和个人须经学校授权或许可后,在一定范围内制作、使用。
  校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学校视觉形象识别信息用于商业目的。如需用作商业目的,必须报请学校审批,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使用许可合同,被许可人只能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山东农业大学视觉形象识别信息。
  问:在制作、使用涉及学校视觉形象信息的实物方面,学校有什么规定?
  答:各单位制作涉及学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的物品时,应向学校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附制作方案,获得授权或同意后,方可制作。制作 《山东农业大学视觉形象识别系统管理手册》中有示例的物品时,应当遵守《手册》的规定,符合《手册》所要求的规格和材质;制作《手册》中没有示例的物品时,应当遵守 《手册》基础系统的规定,并报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方可制作使用。对使用不当者,学校将责成有关单位予以纠正。
  问:校内各单位可否设计、使用本单位的视觉形象识别标志?
  答: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已有视觉形象识别标志或统一规范的单位,应向学校申报,申报内容包括标志图案、设计理念、设计时间、寓意、使用范围等。学校审核后,做出是否继续使用的决定。决定停止使用的,不得再使用;经批准可以继续使用的,不得对其进行修改或重新设计。以学校名义举办大型活动或重要会议,必须使用学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未有视觉形象识别标志或统一规范的单位,不得新设计本单位识别标志。
  问:此前已制作的带有学校标识信息的物品能否继续使用?
  答:管理办法颁布之前以学校名义颁发或制作的证件、物品等,在过渡期内仍可继续使用。
  问:学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启用后是否不再改动?
  答:视觉形象识别系统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在实施、使用过程中,学校将根据师生的意见、建议,结合学校发展实际,对其进行必要的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