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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作为学校党委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基本遵循——在校两级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央新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会上的学习辅导报告


同志们:
今年1月,中央正式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3月20日,工信部召开了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电视电话会议,我和刘校长参加了会议。3月25日,党委常委会先行就《条例》进行集中学习,今天召开两级党委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会,是在全校干部层面对《条例》进行的一次扩大学习,是一次宣贯《条例》的集中辅导,也算是给大家讲一次党课。目的是,通过对《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新时期干部工作的新思想和新要求,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新的程序规定,为深入贯彻好《条例》、落实好《条例》作一次思想发动,对学校干部工作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思考。下面,结合近段来我的学习和思考,同大家一道学习一下中央的精神要求和《条例》的基本要义,谈一下个人的学习体会和贯彻《条例》的一些思考。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的重要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阐述和回答了党和国家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是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强大理论武器,是推进事业前进的科学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干部工作,在去年6月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以及其他重要会议、重要场合对干部工作发表的系列讲话,是我们做好学校干部工作的重要遵循。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的系列论述是一个系统完整的体系,结合贯彻落实《条例》以及做好学校干部工作,有4个方面需要深刻学习领会。
(一)要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怎样是好干部”的重要思想。总书记强调,好干部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20字标准就是新时期好干部的“标准照”,也是我们全体干部必须时常拿在手上照一照的五面镜子。总书记特别强调,“理想信念坚定,是好干部第一位的标准”,“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我体会,从大处讲,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始终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在思想和政治上练就“金刚不坏之身”,保持“革命理想高于天”的情怀;从小处讲,就是要坚定建设行业特色型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道路自信,坚定“三海一核”特色办学方略的理念自信、“三个第一”精神追求的文化自信,坚定“四大战略”、“五大转型升级工程”、“九项专项行动”的战略战术自信,保持“穷山距海,不能限也”的斗志。对这“一大一小”两个方面,是不是真信、真讲、真用,是检验学校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的重要“标尺”。总书记还特别强调,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格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这几年,我在不同场合反复强调干部的担当问题。事实证明,在一些大事、难事甚至小事上,也让学校党委看出了干部的担当。
(二)要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怎样成长为好干部”的重要思想。总书记强调,好干部不会自然产生。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这一重要论断,从认识论和方法论的层面揭示了干部成长的一般规律,是做好干部培养工作的理论遵循和方法遵循。那么,干部重点学什么,组织重点培养什么?就是总书记强调的,干部学习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掌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底线思维的能力”;组织培养要“抓好党性教育这个核心,抓好道德建设这个基础,加强宗旨意识、公仆意识教育”。对学校而言,既要内因驱动,增强干部学习的个人自觉,更要外力推动,增强组织培养的教育实效。
(三)要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的重要思想。总书记强调,要“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这16个字是学校党委管好干部、用好干部的行动指南,也是这些年我们党委一班人始终努力做到的。总书记强调,用人得当,首先要知人,要近距离接触干部。这也就要求我们,要观察干部对重大问题的思考,看其见识见解;观察干部对群众的感情,看其品质情怀;观察干部对待名利的态度,看其境界格局;观察干部处理复杂问题的过程和结果,看其能力水平。总书记强调,用什么人、用在什么岗位,要以事择人,一定要从工作需要出发。回过头看看最近几年的干部工作,学校党委坚持“以事择人”的原则,通过竞争上岗、交流轮岗等方式,一批优秀干部得到重用,一批年轻干部得到提拔,提高了人岗匹配度,促进了事业发展。这也是我们在下一步的干部工作中,以及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上,必须要始终坚持的。
(四)要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机制的重要思想。在总的要求上,总书记强调要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机制。关于选人方式,总书记强调民主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考察干部究竟采用什么方法,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推荐票只是一个方面,只能作为用人的重要参考,不能作为用人的唯一依据;领导班子、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推荐干部方面的权重应该适当加重。关于竞争上岗,总书记强调不能把竞争性选拔作为干部选拔的主要方式甚至唯一方式,不能搞“凡提必竞”,要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总书记这些深刻的论述,从党和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厘清了过去的模糊认识,纠正了存在的方向偏差,系统阐明了建什么样的选人用人机制、怎么建这个机制的根本性问题,这些重要思想贯穿了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是我们干部工作必须要坚决贯彻、系统落实的理论指南,是我们加强干部工作顶层设计、进行科学谋划的根本依据。
总之,新修订的《条例》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重要思想的制度结晶,通篇贯穿了总书记对新时期干部工作的新思想新要求。所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的重要思想,是我们更好贯彻落实《条例》大的认识前提,是我们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总的思想依据。全校广大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要增强向中央看齐的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的新思想和新要求,用其统一我们的思想,指导我们的工作。只有这样,我们对《条例》的新变化、新要求和新规定,才能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也只有这样,我们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举措,才能方向正确、有效管用。
二、全面领会新《干部任用条例》精神实质
从党内法规的文种构成来看,“条例”在党内法规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党章和准则。党内法规包括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其中党章、准则和条例只能由党中央制定。《干部任用条例》是干部制度体系里最重要、最基本的规章,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最全面、最权威的制度规定。中央修订颁布的《条例》是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是构建学校选人用人科学机制的基本依据。下面,重点从五个方面,与大家就《条例》进行共同学习。
(一)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的总体情况。这次新颁布的《条例》是贯彻中央对干部工作提出的新思想新要求、以及针对干部政策的新变化新调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解决突出问题是此次修订的根本动因。在2002年颁发的《干部任用条例》的基础上,修订完善而成的。2002年版《条例》共有13章,74条,9700字;这次修订后,在保持原有框架和内容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增设“动议”一章,拆分“酝酿”一章,仍为13章,共71条,11400字,增加了10条,删除了13条,实质性改动有94处。增设“动议”、拆分“酝酿”,这是在新《条例》中最重要的程序变化。修订后的《条例》总体框架上,分为:总则、选拔任用条件、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交流回避、免职辞职降职、纪律和监督、附则等13章。修订后的《条例》体现了这么几个显著特点,也就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从严管理干部、坚持有效管用简便易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的,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改革就是解决问题,改革举措不能等同于改革本身,任何改革举措都有利有弊,利弊对比也会因时而变,昨天解决问题的一些办法,往往会成为今天问题的根源,也就会成为改革的对象,改革的目标不能变,就是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改革的路径则应与时俱进,不断调整。总的看,新《条例》无论是在框架调整、程序规定上,还是在制度设计、内容改动上,体现了选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的改革目标,体现了解决“四唯”(既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等突出问题的改革动因,体现了与时俱进、务实管用的改革举措,是一个在干部工作上全面体现改革创新精神的制度范本。
(二)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突出了好干部标准的导向性。干部标准是具体的、历史的,代表立场,传递导向,体现形象。这次新修订的《条例》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上,贯穿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20字好干部标准,从指导思想上为选准用好干部定标立向,鲜明回答了“选什么样的人”的问题。这次新修订的《条例》,将这“五条标准”写进了总则的第一条,在《条例》的其他章节和条款中,也体现和遵循了这一标准要求:
——在选拔任用的基本条件和资格上,突出了理想信念要求,政治立场、政治态度、政治纪律要求,坚持原则,敢于担当要求,加强道德、作风修养的要求,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实绩的要求。
——在考察内容上,规定了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等考察重点。特别是,第一次明确了六种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
——在程序和方法设计上,也将好干部标准贯穿体现到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
(三)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突出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坚决性。坚持党管干部,是我们党反复强调、一以贯之、始终坚持的一条根本原则,归根到底是解决“为谁选人”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党组织不能当点票人。刘云山同志指出,用人权是最重要的执政权,是巩固党执政地位、履行党的执政使命的根本保证。因此,党管干部这条根本原则,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都不能削弱,更不能放弃,必须要牢牢坚持。党管干部管什么?就是管方向、管政策、管制度、管人头。党管干部怎么管?从《条例》的规定性看,就是把党管干部落实到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选人用人的具体程序和具体环节中,在这些环节上党委要发挥好主导作用、把关作用。新《条例》强调党管干部原则,主要体现对以下几个方面的修改:
——在启动环节上,《条例》新增“动议”一章,强调党组织从干部选拔任用的启动环节开始,就应当发挥领导和把关作用。
——在确定考察对象上,突出党组织的把关功能,规定考察对象由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防止简单以票、以分取人。
——在人选确定上,加强了党组织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交流任用、破格提拔等特殊情形选拔任用的审批把关。
——在监督检查上,充实了“十不准”纪律要求,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四)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突出了干部工作程序的完备性。干部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程序性极强的工作,需要配套完备、衔接紧密的工作流程。这次新修订的《条例》在程序上与2002年版《干部任用条例》的根本性不同就是环节上的调整和完善,新增了“动议”环节,并作为启动干部程序的初始环节;取消了“酝酿”环节,其有关要求分别体现到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之中。调整后,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这五个环节构成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流程,是必须坚决执行的程序性规定。这次新修订的《条例》在工作流程上的完善主要体现以下五个环节:
——在动议环节,强化了党组织的主体作用,在制度设计上从启动环节强化了党委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把关作用和干部考察识别的责任。对这个新增的环节,我们要充分认识它的重要意义及关键地位。
——在民主推荐环节,总书记指出,选人用人工作中,民主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发扬民主不是只有投票推荐一种方式,推荐票只能作为用人的重要参考,不能作为用人的唯一依据,要正确分析和对待票数,认真解决唯票问题,让干部不再为票纠结。对规定性要求作了定位上的调整,将推荐结果由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改为“重要参考”,这个从“依据”到“参考”的两个文字的变化,既让党组织和干部像习近平总书记所讲的那样,“不再为票而纠结”,专心投身实干;也从规定性上,使民主推荐这一体现民主的制度形式,真正回归本位。民主推荐取得理想效果的3个前提:一是党组织敢于担当;二是参加推荐的人都能出于公心;三是信息对称,参加推荐的人对所有被推荐人都比较了解。近年,民主推荐的负面效应越来越突出,一些党组织不敢担当、被票绑架,简单以票取人;参加推荐的人心态复杂,投“利益票”、“感情票”、“跟风票”;一些干部因为怕丢票当“老好人”、不敢担当,甚至拉票贿选。
——在确定考察对象环节,明确要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在制度设计上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防止简单以推荐票取人。同时,专门对考察对象的产生作了规定,对考察内容作了充实完善,对考察程序和方法进行了改进。
——在讨论决定环节,较大的修改是,一是吸纳了旧《条例》中“酝酿”环节的内容,二是进一步明确了破格提拔人选的工作程序,强化了集体讨论把关。
——在任职环节,进一步明确实行任职谈话制度,专人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从工作程序的功能来看,修订调整后的这五个环节,使得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链条更加完备,干部工作的过程更加透明,从制度上完善了“以什么程序选人”的问题。干部工作最讲“认真”二字,对于这五个环节,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丝毫不能变通,一点不能走样,必须认真执行,做到知人有道、识人有法、用人有据、公正公信。
(五)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突出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方式的规范性。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这种方式在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打破论资排辈和部门限制,实现比较择优、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上有积极作用。事物总有两面性,这种方式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唯分”取人、“凡提必竞”、“干得好不如考得好”,导致“考试导向”冲击“干事导向”,甚至出现“考试专业户”,等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能把竞争性选拔作为主要方式甚至唯一方式,对竞争性选拔的方式要改进,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不能“一考定音”,不能搞“逢提必竞”。在新《条例》中,既坚持将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保留专章规定,又针对突出问题进行了规范。比如,提高竞争性选拔科学化水平。突出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明确要突出岗位特点,突出实绩竞争,注重一贯表现,防止简单以考试分数取人。
新《条例》在程序上作出的这些新规范,体现了竞争性选拔方式与选拔质量的统一,体现了考绩与实绩、口才与口碑、临场表现与一贯表现的统一,规范性的完善促进了科学化的提高。
此外,新《条例》在干部破格提拔、交流回避、免职辞职降职、纪律和监督等方面也做了修改完善,也都是我们在具体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需要高度重视、认真执行的。刚才,同大家一起学习《条例》进行重点修改的内容,主要是帮助大家领会精神实质,把握要义所在,请大家会后对照《条例》要原原本本的学、深入系统的学。
这里,请组织部的同志要逐条学习、熟知牢记、运用自如,准确把握《条例》新的政策调整和程序规定,特别是对《条例》新增的关于“动议”的程序规定,也就是“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主体是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工作方案的初步建议要由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工作方案要以组织人事部门提出的初步建议为基础,在一定范围内酝酿形成”,以及对竞争上岗适用情况的限定等新的程序规定和原则规定,要深入研究,准确把握,认真贯彻到学校的干部选任工作中去。
三、把好干部标准和正确用人导向贯通干部选拔使用全过程
学习的根本目的,在于运用。我们要通过学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新颁布的《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有效管用、简单易行的干部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下面,结合近些年来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的实践和我的一些思考,就干部工作几个重要的方面,谈几点看法。其中,一些看法和观点,在学校中层干部会、年度部署会、假期工作会等重要会议上,我也曾多次讲过。
(一)关于识人的问题,也就是党委怎么看干部。识人是选人用人的先导。古人讲“为治以知人为先”。我想,大家比较关心党委看待干部、评价干部的重点聚焦在什么上?这涉及到识人观的问题。这些年,我一个很大的感受是,知人以深,方能选人以准,用人以对。那么,依据什么看干部?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的“五条标准”,也就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是根本标准,是总的依据。看干部的什么?我觉得既要看外在的表现,也看内在的格局。从直观表现看,作风和实绩是党委重点看的地方,在上个月的工作部署会上我专门讲过这个问题,今天就不展开讲了。这里,我想重点讲一下直接或间接影响干部作风和实绩的4个隐性要素,这也是我们在工作中很看重的4个方面:一是品质,二是眼界,三是胸襟,四是担当。
看干部,首先要看品质,就是要把德摆在第一位。新老两个版本《条例》都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作为选人用人的基本原则。这既体现了党对干部的政治要求,也体现了古代吏治的精华。看“品质”,大的方面就是看政治品质,看理想信念这个第一位的标准。从小处讲,就是看德行。古人讲“取才之道,当以德为先”,这些体现了古人的吏治标准。陈云同志也曾提出“德才并重,以德为主”。实践证明,有了好的德行,才会有正确的政绩观,摆在第一位的,是集体利益,还是一己私利,导致的政绩观是不同的。古往今来的事例也反复证明,无德之人本领越强、能耐越大,带来的危害也就越大。所以,看干部,怎么强调“德”,都不为过。这里,也让我想起杜玉波同志曾经说过的一句很有哲理的话,大概是讲“院系书记要选好人中的能人,院长要用能人中的好人”,我始终觉得这个观点很重要。
看干部,也要看眼界,因为眼界决定着思路境界和行为境界。邓小平同志讲过,领导干部“眼界要非常宽阔,胸襟要非常宽阔。”在2012年9月的干部竞争上岗动员会上,我专门讲过眼界的问题。透过眼界反映了格局,通过眼界可以透视出干部的精神境界和思想境界,也可以推测出思路境界和行为境界。我觉得,从政治上讲,眼界影响政治敏感度;从发展上讲,眼界影响事业谋划力。眼界的远度决定着认识的高度,不够远就会闭目塞听、坐井观天;眼界的深度决定着思想的高度,不够深就会思路匮乏、手无良策;眼界的宽度决定着事业的高度,不够宽就会满足现状、小富即安。那么,从哪些方面去评价干部的眼界呢?关键是看其对业务领域的见识,看其对重大问题的思路,看其对负责工作的理念。
看干部,更要看胸襟,因为这是领导干部综合素质的重要体现。在去年的中央政治局专门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央政治局的同志必须有天下为公的宽阔胸襟。我体会这是中央向全体党员干部提出的要求。在2012年12月的干部会上,我专门讲过胸襟的问题。胸襟决定着干部的为人和处事,也影响着事业的格局。有人讲,“一个人的胸怀能容得下多少人,才能赢得多少人。”我要再补充一句,一个人的胸怀能容下多少事,才能干成多少事。容得下人,就会团结力量、凝聚人心,身处难事有人气,得到大家的支持和口碑;容得了事,才能荣辱不惊、处事不乱,身临大事有静气,经得起世事历练和复杂考验。齐桓公不记一箭之仇重用管仲,成为五霸之首;李世民重用政敌的重臣魏征,开创大唐盛世,这两个典故讲的是胸襟和事业的关联度。我总讲“武大郎开店”式的度量,是很难干成大事的。我时常想,我们所在的星球在浩瀚的宇宙中不过沧海一粟,人的一生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不过只是一个很小的停留,对我们个人而言,把一时的得失、一时的境遇,放在人生更长的进程去看待,放在更大的事业中去审视,都显得那么微不足道。我是40岁来龙江工作的,现在50岁,真是弹指一挥间。所以,无论是从当好领导的角度,还是干好工作的角度看,宽阔的胸襟都很重要,有了宽阔的胸襟才能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才能有大的手笔、大的谋划、大的作为。党委用干部,各级领导用人才也一样,要有宽广的胸襟。只要过了“德”字这个第一关,看准了,就不要纠结枝节上的长短,要容其所短,用其所长,特别是对那些有本事但却有个性、有棱角的干部,对他们更要有爱才之心、护才之胆和容才之量。
看干部,关键是看担当,因为其体现着干部的品质、眼界和胸襟。我觉得,看品质,能看出正气;看眼界,能看出底气;看胸襟,能看出大气;看担当,能看出锐气。总书记强调,“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这是好干部的重要标准;他在俄罗斯索契接受采访时讲,“我的执政理念,概括起来说就是: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刘云山同志强调,“改革推进到今天,比认识更重要的是决心,比方法更关键的是担当。”从我们党和国家事业的全局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干部的担当和攻坚;从我们学校深化人事、学科、科研、教学等各方面的改革看,也需要干部的担当和攻坚。“为官避事平生耻”。我想,肯不肯担当、愿不愿担当、能不能担当,是检验学校干部的“试金石”。越是事业进入转型期、改革行进深水区,越是需要我们的干部不做“老好人”、不当“推拉门”,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知人不深、识人不准,往往会导致用人不当、用人留憾。怎么保证正确识人?在2010年中层干部会上,我讲过要坚持“两点论”,既要看到干部的长处,又要看到干部的不足;既要了解干部的历史表现,更要注重干部的现实表现和发展潜能,不以偏概全,不以感情代替理智,不掺杂个人的私心,不被表面现象所迷惑。识人体现在工作规程上,就是做好考察工作,组织部门要通过“望闻问切”为党委识人把好脉。要强调的是,考察既包括“动议”后进行的程序性考察,更要把功夫下在平时。能否正确识人,事关用人导向,事关风气好坏,事关人心冷暖。请组织部结合贯彻新《条例》,把中央的精神和党委的要求落实到工作流程上,认真研究改进干部考察的方式方法,建立平时考察、集中考察、关键表现考察有机统一的工作机制。
(二)关于用人的问题,也就是党委怎么把好干部用起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好干部成长起来了,培养出来了,关键还是要用。不用或者用不好,最终等于还是没有好干部。干部工作上讲识人,目的是为了用人,识人从来都是为把人选准用好服务的。那么,到底怎么用人呢?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着眼于党的事业发展需要选人用人。对学校的干部工作来说,就是要突出用人的事业导向,把是否有利于事业发展作为用干部的最高衡准,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用当其时、用其所长”的要求,落实到学校的用人上,在准确识人的基础上,努力做到以事择人,人岗匹配。
用当其时,我觉得就是要遵循干部成长规律,在最好的时机用最合适的人。古人讲,“用人之道,当自其壮年心力精强时用之”。人的一生有限的职业生涯也就三四十年,错过了干部最佳使用期,既是对人才的浪费,也是对事业和干部本人的不负责。对优秀干部要不唯年龄、不看资历,看准了的就大胆使用,不要出现“颜驷三朝不遇”的情况。这个典故讲的是,汉武帝一天乘车在宫中巡游,碰到一个白发苍苍的老郎官,就问他:“你这么大年纪了,什么时候当的郎官呀?”老郎官回答说:“我叫颜驷,文帝时就当郎官了。”汉武帝接着又问:“怎么这么大年龄还没有提升呢?”颜驷回答说:“文帝喜欢文的,我却爱好武艺;景帝喜欢老的,我当时却还年轻;您现在喜欢年轻的,而我已经老了。”总之,“用当其时”是发挥干部作用的关键,对那些实绩突出、成熟较早的年轻干部要果断使用、大胆使用,对特别优秀的要委以重用,不能瞻前顾后,犹豫不决。60后、70后、80后是当前干部队伍的主体,“用当其时”也是满足干部梯队结构的需要,是优化科学布局年龄结构的需要。只有出于这样的事业公心和用人胸襟,才不会出现“颜驷三朝不遇”式的尴尬,才不会有“冯唐易老,李广难封”般的遗憾。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二版)
用其所长,我认为就是要充分发挥干部的长处和优势,在最适合的岗位用最合适的人。尺有所长,寸有所短。古人讲用人如器,“凡人材性不一,各有长短,用其所长,事无不举”。学校党委用人,就是从工作需要出发,把人岗匹配作为“最大公约数”,去看谁更优秀,谁更合适,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要强调的是,我所讲的“匹配”,既是德行上的匹配,也是能力上的适合。如果不是这样,就很可能出现“操刀伤锦”的情况,耽误了干部的成长,也影响了事业的发展。这是一个关于人岗相匹的典故。讲的是,春秋时郑国的子皮想派一个没经验的人去管理他的一个封地,就去问好友子产是否可行。子产听后不同意,便对他讲:小孩儿不会拿刀,就让他去割肉,会先割到他自己;把贵重的锦缎,交给没裁过衣服的人去裁,就会毁了锦缎。把封地给不适合的人,就像一个人还不会驾马车、拉弓箭,就让他去打猎,这不是很危险吗?“骏马能历险,力田不如牛。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我们必须要正确对待干部身上的短处和劣势,看本质看主流,不纠结细枝末节,扬长避短,合理使用,给对“位置”,不“操刀伤锦”,既不要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更不能明知不可用而用之。我们也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那样,“全面、历史、辨证看干部,注重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既不能从历史片段看干部,更不能根据个人好恶看干部,历史片段和个人好恶如果遮蔽了选人用人的视野,那又何谈用人所长、才尽其用呢?也不能从干部在会议上的一次发言和对干部一次的接触,就对干部定性,要坚持全面地看、多角度地看。
用当其时、用其所长,这讲的是把好干部用起来的认识论层面的事。落实到方法和操作上,就是要把《条例》作为选人用人的基本遵循,在坚持和总结过去的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着眼于把好干部选出来、 用起来,构建起更加符合校情、更加科学管用的选人用人机制。结合贯彻《条例》,我强调两点:
一是在制度设计上,要解决提高干部工作民主质量问题。虽然我们没有“唯票是举”的问题,但是对票是“重要参考”还是“重要依据”还有模糊的程度,如何通过得票情况,客观反映大家的意见,真实了解干部的“公认度”,是我们在工作中需要加以完善的地方。要按照新《条例》的规定,对参加领导班子换届和个别提拔任职的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范围,要区分对待,科学确定,提高参加人员的关联度和代表性。二是在选拔方式上,要提高竞争上岗的科学化程度。根据《条例》,干部选拔有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三种方式。选任制适用于选举类的干部。我们现在干部的晋升,主要采用的是委任制,对专业性极强的岗位,也采用过聘任制。竞争上岗是委任制干部选拔的一种方式,但不是唯一的、主要的方式。虽然我们没有“凡提必竞”的问题,但是如何把竞争上岗同其他选拔方式科学结合起来,是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需要认真研究对待的问题。如何从程序设计上提高竞争上岗的科学化程度?根据新《条例》,什么情况下可以搞竞争上岗、什么情况下不能搞?怎么科学设置资格条件、不搞“一刀切”?哪些岗需要拿出来竞,哪些岗不需要竞,等等。这些需要在完善程序和制度安排上予以回答。总之,竞争上岗是手段不是目的,不能偏离《条例》规定的制度轨道。
我始终强调“两点论”,凡事要坚持辩证思维。像刘云山同志说的那样,对待干部人事改革要把握好度,防止过犹不及,防止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不“唯票是举”,不等于完全不看得票,竞争上岗合格人选的得票底线是必须保留的,对票是由“依据”变为“参考”的度,也要准确把握;不“凡提必竞”,并不是说竞争上岗这种坚持多年的方式就不搞了,凡事要区分对待,该搞的还是要搞,不过是如何完善的问题。
(三)关于干部的管理、培养和评价问题,也就是党委如何管好干部、育好干部、考好干部的问题。学校的干部队伍选出来了,建设成为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队伍,管理是关键,培养是核心,考核是保障。
一是要坚持从严管理干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我们学校干部管理工作总体是好的。但是,也需要我们在工作中严字当头、从严管理、从严监督,防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我们做的是党的事业,是对几万名师生员工和工程大学长远发展负责的事业,要强化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原则意识,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规矩无所不贯”,始终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觉。学校这么多的干部如果不懂规矩、不守纪律、各行其是,那就会乱套,就会成为一个大车店。要讲最基本的规矩,杜绝出现“天是王大、我是王二”、“小二管大王”的问题。要讲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要在党向党、在党为党、在党言党;对学校决策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把学校的规定当成“纸老虎”和“稻草人”。要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不能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不奏而斩。要增强组织原则,个人不能游离组织之外,少数要服从多数,不允许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搞一言堂”、家长制,也不允许以个人情感代替或者超越组织原则打乱工作布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上讲过,春秋时宋国大夫正考夫在家庙的鼎上铸下铭训:“一命而偻,再命而伛,三命而俯,循墙而走。亦莫余敢侮。饘于是,鬻于是,以糊余口”的典故。他去年7月份参观西柏坡时指出:“这里是立规矩的地方。”我体会,这都告诫我们,做人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做官要懂得规矩、敬畏纪律。越是工作上得到重用、职务上得到晋升,越是要对党、对培养你的人怀有感恩之心,对岗位、对群众怀有敬畏之心,对手上的权力存有慎用之心。我过去曾讲过,洪水袭来,护坝人特别注意管涌,因为这个小洞可能迅速扩大,最后摧毁整个大坝,造成灭顶之灾。在干部管理上也是如此,对问题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早打“预防针”,像堵管涌那样,防止小毛病演变成为大问题。人们常讲,上有所好,下必有所效。从严管理能不能落到实处,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的一把手示范作用很重要,要带头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我常讲,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今后,请组织部、纪委,加强对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情况的监督,确保政令畅通、政治清明。
二是要坚持全面培养干部。个人努力是内因、是基础,干部成长的基本途径靠学习。“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学习决定了一个人的修养和境界。我来学校工作前没有过高校工作经历,通过读书学习,我收获很大。通过读《什么是世界一流大学》、《我的科大十年》等等,我对高校工作有了较深入的了解,对工作的开展帮助很大。总书记今年2月,在俄罗斯索契接受专访时,谈他个人的时间都去哪儿时,他讲读书已成了他的一种生活方式,他讲读书可以让人保持思想活力,让人得到智慧启发,让人滋养浩然之气。总书记忙于党事国事、日理万机,都能坚持读书,我想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多忙,也要把学习作为一种习惯,把总书记强调的“三种境界”作为学习上的追求,也就是“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坚持静下心来多读书、读好书、读经典,从经典中读智慧、读人生、读方法;坚持学思用结合,学有所悟、悟用所用、用有所得。
组织培养是外因、是保障,帮助干部成长主要是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党校是学校承担干部和党员教育培训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教育培训职能,要抓好党性教育这个核心。韩非子说过“使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在这次新修订的《条例》中,也新增加了“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的工作要求。因此,特别是对没有基层经历的年轻干部,要把他们放到基层中去“墩墩苗”,让他们在基层锻炼中接地气、长才干、增经验。也要有意识的、有重点的,向上级机关部门选派优秀干部挂职锻炼,开拓他们的眼界、提高他们的素养。总之,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是组织培养的两翼,必须要协调推进,同时抓好。
三是要坚持科学考核干部。干部考核工作我一直很关注,也多次强调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这个问题上,最近几年,组织部做了不少探索,也进行了积极的尝试。分类是人的基本的思维方式,可以聚焦重点,化繁为简。据我所知,一些兄弟高校在目标考核和分类评价上已经有了先行经验,比如有的实行了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有的推进干部分类考核,推动干部考核由职能考核向绩效考核转变。应该说,以去年签订院系目标责任书和今年机关部门提交关键业绩指标任务书为标志,学校党委对分类评价模式的探索,正在积极推进之中。
对考核评价工作总的考虑是:要本着导向正确、措施科学、考准考实、简便管用、促进发展的原则,以好干部“五条标准”为导向,以推动院系目标责任书和机关关键业绩指标落实为目的,以考核实绩为重点,以分类评价为途径,突出指标驱动、对标管理,强化分类考核、同类可比。通过分类考核的实施进一步激活院系实体办学和机关高效履职的内生动力,考出干部推动发展的谋划力、执行力,从整体上促进工作、推动工作。干部考核的根本目的是服务于选人用人,直接目的是服务事业发展。
考核结果不能束之高阁。要强化对考核结果的运用,依据考核结果对干部进行褒奖,依据考核结果研究干部的升降去留。在对去年的干部考核中,组织部就初步探索了分类评价的形式。今年,在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上,要按照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取得实质性进展,请组织部负责,以分类考核为核心,争取在年底前修订完成《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考核办法》。
今天,我同大家一起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的重要论述,共同学习了新修订的《条例》,也谈了对贯彻落实《条例》的一些思考和看法,不当之处,请大家指正。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准确把握,是我们贯彻落实《条例》的前提,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在我们校领导层面,要深刻领会选人用人标准和导向的新变化,准确把握选人用人程序的新变化,把思想和认识高度统一到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的新精神和新要求上来,努力提高学校选人用人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我常讲,“政治路线确定后干部是决定性因素。”最后,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共同担当、共同实干,以钉钉子精神做好每一项工作,为实现“工程大学梦”,不断注入事业发展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