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同意实施省政府印发《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
本报讯 日前,经文化部同意实施,福建省政府印发《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规划实施的时间从2011年至2025年。这是文化部批准设立的第一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规划将闽南文化的发祥地、核心区——泉州、漳州、厦门三市的行政区纳入保护范围。其中,泉州的重点保护区域为三地最多,对非遗项目的保护,及对传承人的保护也做得比较好,在《规划》中占据特殊的位置。
设保护区建设专项资金
按照总体规划,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的经费保障将由国家、省、市财政拨款和民间筹集方式解决,国家、省、市财政投入比例为1∶1∶1。经费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活动、传承人经费资助、传习中心活动、对台对外交流活动、数据库建设、基础设施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等。
泉州率先制定重点区域整体保护专项规划
《规划》选择53个区域作为进行闽南文化整体性保护的重点区域,其中泉州20个。今年,泉州在闽南三市中率先开始为这些重点区域制定整体性保护专项规划,并纳入市委市政府33个为民办实事项目。
三市各建一个非遗综合展馆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泉州、漳州、厦门将各建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综合性展示馆。此外,还将建设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影响较大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专题展示馆,包括惠安雕艺(石雕、木雕)展示馆、德化瓷烧制技艺展示馆等。(东南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