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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的领导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本报讯4月28日,校纪委在学校支部工作会议上,就我校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布置。
学校纪检与监察办公室主任吕志康向与会的党总支(支部)书记、组织委员传达了校纪委对党总支(支部)发挥纪检监察工作作用的要求,说明了党总支(支部)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的职责。强调党总支(支部)书记是本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是关键;明确各党总支(支部)组织委员兼本级组织纪检监察工作。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郑忆文出席会议并讲话。她强调,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严明党的纪律,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严肃教育、严格管理、严守纪律、严惩腐败,强化源头治理,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学校的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她对党总支(支部)有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党总支(支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好本总支(支部)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各党总支(支部)要做好本总支(支部)的党员廉政教育,做好教师廉洁从教、学生廉洁诚信的教育工作;三是各总支(支部)书记、支委要加强自身建设,做到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起到率先垂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