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
电子报

学院认真开展第十一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


  本报讯记者马欣 在自治区第十一个“宪法法律宣传月”中,学院紧紧围绕宣传月活动主题“弘扬宪法法律精神,推进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开展了各项工作。
  一、及时安排,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根据自治区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学院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第十一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新艺党宣[2013]4号),就做好宪法法律宣传月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党总支、直属支部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了宪法法律宣传月工作计划。
  学院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运用周三下午政治理论学习、主题班会认真学习了《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新艺党 [2014]16号)、《关于严禁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的通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等文件法规,紧密结合维护新疆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的实际,进一步强化了师生员工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国家意识、现代意识。
  二、认真做好去极端化及“一反两讲”宣传教育
(一)认真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
为进一步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学院分别于4月23日和25日在音乐厅举办了题为《深入开展“一反两讲”自觉做现代文明的践行者》专题讲座。全院民语言师生800余人聆听了讲座。5月4日,思政部党支部书记李雪静为学院班主任作了题为《班主任开展学生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教育的基本知识》,通过讲座,进一步提高了师生员工维护校园稳定、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坚决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摒弃愚昧落后思想、做文明践行者的思想认识。4月22日,各班学生签署了音乐系《抵制非法宗教活动承诺书暨责任书》。
  4月16日,附中保卫科联合相关科室对学校消防、宿舍和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学生宿舍进行逐一检查,特别是对违规私藏刀具、棍棒做了严格清查,另对学校26名外聘人员建立了外聘人员个人信息台账。
  (二)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4月12日下午,音乐系各班举行“遵守交通信号,文明交通出行”主题班会,根据乌鲁木齐自4月1日起将针对市民闯红灯、翻护栏等13项交通不文明行为将进行5元至50元罚款的规定,通过主题班会的学习和讨论,各班学生纷纷表示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
  4月16日下午,音乐系组织2012级民、汉班学生进行了音乐相关法律知识普及的团日活动,对音乐作品及权利人的著作权等相关法律进行了学习,强调了音乐人应具备的法律常识,增强了音乐系学生正确使用他人音乐作品和作品保护的意识。
  4月16日下午,思政部党总支书记李雪静为思政部教师作了法制、安全教育讲座,针对当前全国各地校园事件的案例,结合相关法律,使思政教师进一步增强了知法用法的法律意识。
  4月16日,附中邀请了乌市教管所教官王维明、玛孜亚分别为全校民汉学生进行了法制讲座,参加学生1200人。
  通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教育,进一步使师生增长了“学法、懂法、用法”的法制观念,提高了师生员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法律尊严的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