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基础———诚信
诚信:诚,即真心实意;信,即诚实不欺,故诚与信,字异意同。它是衡量人们道德风尚的高度概括,是源远流长的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列为当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价值观的灵魂和理论基础;它是调节人际关系的尽度、准绳;它是消除人们心灵黑暗的明灯。诚信最本质的含义就是对自己所言所行负责。
诚信的理念始于远古。远古时代的先民们伴随着集体守猎、物物交换等人际交往,逐渐形成了守约讲信的伦理道德萌芽,逐渐认识到诚信这一伦理道德在人类社会活动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立言立行。先秦时期的诸子百家,如《老子》的“信者,性也。”孔子的“听其言,观其行”,“先行其言而后从之”(《论语·为政》),晋文公的“信,国之宝也”等等,就是从人类社会实践活动的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进而所作的深刻阐述,对后来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人类活动的诸领域都产生了深远影响。由五伦(君臣有义,父子有亲,夫妇有别,兄弟有叙,朋友有信。)到五常(仁、义、礼、智、信)规范的形成,反映了传统的伦理道德中已融入了厚重的政治色彩,体现着中国封建社会中人们尊卑等级的社会关系和诚信守约的人际关系。
诚信,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一直延续和弘扬着高尚的道德价值,为不同时代的人们所赞誉、所讴歌、所倡导、所履行。历代的思想家、哲学家、政治家、文学家、教育家等,都从不同角度论述过诚信的实在内涵、精神价值、社会功能、深远意义,为中华民族的文明事业作出了卓越而不朽的贡献。
北齐思想家刘昼,用大量的笔墨,从哲学和史学的角度论述了诚信的伦理道德规范,论据充足,论点鲜明,分析透彻,极富哲理。其精句:“信者,行之基;行者,人之本。人非行无以成,行非信无以立。”“信之于行,尤舟之待楫也”,“信之为行,其徳之大矣。”
魏晋之际的哲学家傅玄所著 《傅子》一书,对诚信也作了客观实在、比喻生动、描述形象、寓意深刻的论道:“盖天地著信,而四时不悖;日月著信,而昏明有常;王者体信,而万国以安;诸侯秉信,而境内以和;君子履信,而厥身以立。”宋代著名的文史学家司马光,亦把诚信提到治国安邦的高度来认识和评价,他言简意赅地论道:“夫信者,人君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纵观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对比实地所考察的许多国家的民情,直言:“中国古时对于邻国和对于朋友都是讲信的。依我看来,就信字这一方面的道德,中国人实在比外国人好得多。”
综上所述,诚信作为一种道德观念,道德范畴,道德行为,道德准则,几千年来一直滋润着中华民族的心灵,植根于中华民族的厚实沃土,绽放着美德奇葩。诚信是历朝历代都需要的伦理道德基础,对于人类文明而言,具有永恒性、实践性、实在性、时代性,是人类交往的根本之道。历史的积淀和洗炼,为当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提供了宝贵的文化资源,是新时代巨大的精神财富,值得我们系统地、深入地研究学习,发扬光大,身体力行,以便正确地选择人生,实现自身价值,力争成为真实的人,高尚的人,有人格道义的人,有益于人民的人,为人类文明事业作出应有贡献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