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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聊城师范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王春华同志逝世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原聊城师范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王春华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9年2月15日4时26分在济南逝世,享年91岁。
  王春华同志是山东省济阳县人,1919年8月出生,1939年9月参加革命工作,194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济阳县兰庄高小校长,济阳抗日政府政教科副科长,渤海二专署教育科科长,渤海巡视团工作大队队长兼区长。1946年1月至1952年10月,历任齐河县政府教育科科长、县政府秘书、副县长、代理县长。1947年参加莱芜战役任渤海二分区运输队大队长,参加孟良崮战役任担架团团长。1952年10月后,历任德州地区保险公司经理,德州地委总党委会副书记,平原师范学校校长兼党委书记。1956年10月至1969年2月,历任聊城地委文教部文教科科长,临清师范学校校长,聊城地委宣传部宣传科科长,聊城地区文教局局长。1969年2月后,历任聊城地委政治部教育组组长,聊城地区教育局局长,聊城地革委文教办公室副主任。1979年7月任山东师范学院聊城分院院长兼党委副书记,1981年9月任聊城师范学院院长兼党委副书记。
  王春华同志对党的事业忠心耿耿,对共产主义信念坚定不移。参加革命工作近七十年,始终以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为重,保持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他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充满信心;他具有高度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计名利;他具有丰富的领导工作经验,善于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他坚持教书育人,满腔热情地关心学生的成长与进步;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胸怀坦荡,光明磊落,顾全大局,团结同志;他品德高尚,谦虚谨慎,为人正直,办事公道;他清正廉洁,作风正派,严于律己,艰苦朴素,保持和发扬了我党的优良传统,受到大家的爱戴和尊敬。
  王春华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一生,他的高尚品德和优良作风,永远值得我们怀念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