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从常规教学入手 常态化抓校风、教风、学风建设
本报讯 近日,《一封家长来信引发的思考》报道后,省委书记秦光荣,省委常委、省委高校工委书记李培高度重视,分别作出批示,对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作出了要求。云南开放大学在学习“领导批示”,对照“家长来信”所反映的问题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师生反映的相关问题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及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职教育常规教学工作的意见》,制定了十二条具体措施,从常规教学入手,常态化抓校风、教风、学风。
一是进一步加强以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为重点的师德师风教育。要求各学院(思政部)党总支和行政按照各自分工,针对当前在教风学风考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组织全校师生学习国家和教育部门关于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相关文件,认真学习省委领导重要批示,以及学校出台的《云南开放大学章程》、《教师手册》、《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进一步加强师生遵守师德、师风、学风、考风的宣传、学习和教育工作;在教师中加强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教育,深化“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服务意识;在学生中开展加强学风考风的教育,进一步倡导和树立勤奋学习的良好学风。
二是进一步规范常规教学工作流程。要求教师服从教学工作安排,积极主动地完成常规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并规范地开展常规教学工作。
三是进一步完善相关教学和管理制度。教务处将修改汇编包括学籍管理规定在内的常规教学管理制度,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
四是加强常规教学工作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由教务处和学院(部)安排教学管理人员每天进行教学秩序的检查、抽查,学院的教学管理人员还将进行交叉检查;主要检查教师、学生的到课情况和常规教学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记录和上报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专项检查由教务处根据教学工作进展和省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
五是进一步落实校、院两级领导听评课制度。由质量管理办公室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加强对教学过程的质量监控,采取不定期、不定时、随堂随机的原则参加听评课,重点检查授课教师教案、教材、教学进度表等教学材料的准备情况和授课情况,现场反馈听课意见和建议。
六是进一步完善学生评教制度。由教务处会同各学院,深化学生评教的通报和反馈机制,促进学生评教的常态化。
七是遵循教学和人才成长规律,规范严肃教学纪律。各学院从下学期起,在开展排课工作时除实践教学安排外,将限制老师每天上课不超过4课时,且不能是上同一个班级,由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混排;开课后教务处和学院(思政部)将严格检查教师私自调课行为,一经查实,参照《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按重大教学事故上报组织人事处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八是对任课教师无故上课迟到、早退或提前下课将严肃处理。任课教师无故上课迟到、早退或提前下课在10分钟以内,分别给予学院(思政部)内部通报批评、全校通报批评及上报组织人事处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在10分钟以上,按旷课处理,上报组织人事处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教师不能因在两节课之间未安排学生课间休息而提前下课。
九是建立和实施对违反学风建设的学生进行教育、处罚的联动机制。各学院(思政部)进一步落实任课教师对学生上课考勤负责制度,任课教师应清点上课学生人数,对迟到、早退、旷课和请假的学生在教学日志上做好记录,迟到、早退3次折算为旷课1学时,各学院应定期汇总统计并进行公布。对于每学期累计旷课超过该门课程1/3课时的学生,由学院(思政部)上报教务处取消该生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和补考资格,同时报学生工作处给予纪律处分。
十是严格执行学业清理、预警和升降级制度。结合学分制改革工作的推进,各学院拟定学业清理标准,明确规定每学期学生应该达到的最低学习学分要求,让学生有明确的学习任务;原则上经过补考以后已修学分不得低于应修学分的65%,如连续两学期已修学分只达到应修学分的50%—65%,将降入下一年级就读;如连续两学期已修学分只达到应修学分的50%以下,将给予劝退。
十一是清理各专业在校学生的学业情况。对参加补考以后还有五门以上不及格课程的学生进行院内学业预警,同时请学生和家长签字认可书面学业预警通知及学习承诺书,主动告之该生在学业上存在的问题和可能面临降级、不能通过毕业学业成绩审核的风险,便于家长及时督促该生加强学习,尽快弥补学业上的不足,缩小差距,迎头赶上。
十二是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严厉处罚学生考试作弊和代替他人考试行为。针对于学生考试作弊者,一经查实,该门课程成绩认定为0分,取消补考资格;同时上报学生处给予该生纪律处分,第一次作弊给予记过处分,第二次作弊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第三次作弊给予开除学籍处分;针对代替他人考试行为者,一经查实上报学生处给予该生纪律处分,第一次给予记过处分,第二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第三次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孙雄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