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生命 敬畏法律
2月18日,上海市二中院对“复旦投毒案”一审宣判落锤定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起投毒案件,引发一个校园悲剧;丧失两条年轻的人命,留下两个凄惨的家庭,令人扼腕长叹。
法庭上,说及投毒缘起,林某表示,自己和受害人无直接矛盾,只是彼此间“有些看不惯”。因黄某曾戏称欲在愚人节“整人”,便产生整黄某的念头,并由此实施投毒行为。听来轻描淡写的叙说,背后却是触目惊心的犯罪杀人案件,怨怼累积,一朝突发,其中折射出的,有对法律法规的淡然无畏,更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冷血,以及对宽厚容人传统伦理的深度缺失。
此事从发生到宣判,整个过程引发了社会广泛的关注与讨论,一时间,“对大学教育的反思”、“室友人际关系的处理”、“生命教育、心理教育与道德教育的缺失”等话题骤成焦点。是啊,今天的大学生,和他们的父辈相比,面临相对简单的家庭关系,却又更为复杂的社会环境和日趋强烈的竞争压力。
目前,大部分大学生都是家里的独生子女,一路走来,一边是家庭成员众星拱月的无边宠爱,一边是父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不断施压,像个孤独的行者,蹒跚地行走在人生的独木桥上。不少人眼里心上只有自己,不愿也不甘分享他人的光芒。一旦朋辈、同侪优于自己,羡慕嫉妒恨的畸形念头便如同毒蛇绕怀,夜夜噬心,不破不快,这时只图自己痛快,法律条规、社会伦理、父母期许哪里还顾得上!是不懂法律么?杀人者偿命,自古皆然,受了10多年校园教育的大学生岂会不知?能儿戏人生吗?恐怕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到头来追悔莫及!还心存侥幸吗?天在看,地有知,自古有言“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想求得宽恕吗?心机歹毒、丧尽天良,情法难容!
被害人永远离去,投毒者被判死刑,复旦投毒案教训深刻。法律对待每一个人应该是平等的,当你以无情的心触犯法律,法律便会以它严厉的剑向你挥来。生活中的事情远比教科书中的知识要复杂得多,在你眼里被漠视的生命,不仅是别人的唯一,更是别人父母的希望与未来,一如你在父母的眼里。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这个世界上无人可例外。作为医学生更应该具有人道意识,人文情怀,岂可像林某坐视他人痛苦,甚至听任生命的逝去?然而,我们还要以多少次类似的案件警示,才能换来我们每一个人对生命的真心尊重呢?
尊重生命,敬畏法律,但愿类似悲剧不再重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