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楚查明白做到位———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招生就业处深入推进教育实践活动
自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招生就业处等部门按照学校党委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紧扣“为民务实清廉”的根本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深刻查摆分析问题,逐渐确立了“树理念、强队伍、重制度、求创新、搭平台、强实效”的工作体系。
立足“厘清楚”,坚定理想信念只有厘清楚“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才能够明确学生工作的价值定位,坚定学生工作队伍的理想信念。归于根本,学生工作是在教育管理与服务中,培养学生成长成才的育人工作。
一方面厘清楚 “为了谁”的问题,学生工作的根本目标是育人,是将学生培养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与可靠接班人。为此,确立了“学校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学生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学生工作的系统化教育、规范化管理与人性化服务的主导作用,通过设立学生校内事务助理岗、成立校院学生事务管理委员会,充分发挥学生骨干在学生事务管理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领悟、自行解决问题、自我管理服务。
另一方面厘清楚“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各学院的基层学生工作队伍作为中坚依靠力量,应发挥在学生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相关学生工作职能部门应注重发挥主导作用。在“学校为主导、学院为主体”的学生工作方针指导下,在主导层面,充分发挥学工部(处)等职能部门的政策引导、工作指导和问题疏导作用,制定实施了《院级学生工作综合考评办法》;在主体层面,充分发挥各学院的自主性与积极性,修订了《辅导员工作条例》,制定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量化评价暂行办法》,提升了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专职化与专家化水平,形成职能明确、责权统一、协调有序的学生工作局面。
立足“查明白”,找准问题根源只有科学、全面地发现问题,系统、细致地梳理问题,才能有的放矢提升学生工作的针对性。在教育实践活动期间,学工部(处)、团委、招生就业处等部门以日常教育工作为切入点,以“走基层、转作风、深内涵、强能力”为着力点,立足多角度、全方位了解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就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困惑。
学工部(处)等相关部门确立了点、线、面相结合的“三维”调研模式:一是按照点对点联络的方式,学工部(处)、团委、招生就业处部门建立了与各学院点对点联络制度,相关部门负责人分头到各学院进行蹲点调研。二是由点及线,深入联系20个学院负责人、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按照“座谈分段、交流分层”的方式,向各学院负责人集思,向一线学生工作人员求策,向广大学生寻计。三是由线到面,通过完善“44587”校园服务热线、开展“寻访成长榜样·实现青春梦想”“走近学生”院系行活动,面向全校学生发放并回收调查问卷1200份。
通过一系列的调研,学工部(处)等部门围绕辅导员队伍建设、学生教育管理、校园文化建设、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大学文化建设等方面,系统梳理问题37条,收集意见与建议32条。经归纳梳理,主要是存在六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辅导员队伍整体结构有所欠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二是学生管理、服务工作不够科学、规范等,突出表现在公寓安全、物品维修等方面,影响了学生对学校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三是学校文化育人功能稍显逊色,大学文化没有完全渗透到学校的教育、管理、服务中去,校园文化氛围尚不足以支撑 “三员育人”良好局面的形成;四是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不够完善;五是学生工作专项经费需要进一步加强,在专项使用上需强化管理。六是就业创业指导课程覆盖面不够宽,课程授课质量有待提升。
立足“做到位”,提升落实能力只有以务实的精神、踏实的作风去落实解决问题,才能强化学生工作的实效性。为此,学工部(处)、团委、招生就业处等相关部门明确薄弱点、抓住重点、克服难点、打造亮点,完善工作体系,规范工作程序,细化工作举措,把确定的工作目标落“实”。
一是深化推进学生工作协同育人建设,完善“大”学生工作体系。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招生就业处等职能部门加强与各学院的工作协同,学工部(处)以学生工作综合考核评估体系为依托,以政策引导完善职能配合,发挥在制度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的职能;团委注重思想引领与创新实践能力培养,实施文化育人与实践育人工程;招生就业处注重就业创业核心能力培养,实施“招生、培养、就业相联动”的一体化建设;在此基础上各学院加强学生工作的创新力、执行力与落实力,完善了工作互补、分层实施、系统推进的工作协同职能。
二是加强学生队伍建设。继续坚持“三位一体”的辅导员队伍建设模式,实现学生工作人员由 “事务型”向“事务与研究并重型”转变。进一步修订完善 《辅导员工作条例》、《辅导员工作考评办法》、《辅导员名师工程实施办法》等制度,以此作为政策保障与依托,加强辅导员培训,设立辅导员培训专项经费,力求实现学生事务管理者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双重角色的有机整合。
三是转变学生工作方式。以培养学生 “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能力为自育目标,以学生干部与学生助理为主体,形成了良性的学生个体与群体相结合的“三自”协同育人机制。以大学生综合教育管理学分制为依托,制订《关于<综合教育学分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学生校内劳动实践技能课管理及考核办法》,完善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管理评价体系,在第一、二、三课堂的全方位育人过程中,强化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的路径与方法,探究提升相关职能部门与学院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工作的实效性。 (夏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