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普法宣传,感悟法治精神 ———聚焦政法学院“传媒法治进行时”主题周活动
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为了更好推进法律知识在中传校园的普及,让更多师生零距离接触,了解我国的司法机关及其运作,响应“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的宣传主题,我校政法学院为此精心策划了“传媒法治进行时”主题周活动,并举行了一系列的富有传媒特色的普法活动。现在,就跟记者一同走进普法宣传,感悟法治精神。庭审现场·高晓松著作权纠纷案黑色的“肃静”两字被投射在巨大的洁白放映布上,坐在蓝色会议桌上的书记员正紧张有序地做着开审前的准备工作。在C405会议室的最前方挂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庄严的红色显现出法律应有的神圣和肃穆。这是12月4日北京时间13:45,距离高晓松诉告优视米公司、联合出版公司、王府井书店侵害著作权纠纷案开庭时间还有15分钟。庭审现场已几乎坐满,不少人正热烈讨论此次案件的案情。
14:00,法官和审判员一同走入会议室,代理人和律师随后陆续到齐。开审前,法官宣读了庭审时所须注意的事项,上诉方、被上诉方及其律师各自宣读个人信息后,庭审正式开始。
庭审中,高晓松的代理人提出坚持一审请求并回收、销毁尚未销售的全部涉案图书,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赔偿金及合理支出等共计35万余元的意见,而优米网、联合出版公司辩称自身并无侵权行为,不同意高晓松的诉讼请求。王府井书店则表示服从一审原判。随后双方围绕各自诉讼请求提交证据,对本案事实和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
据悉,本次庭审是该案件的二审。去年年初,优米网以“著名音乐人高晓松口述”的名义出版了《与青春私奔》一书。高晓松本人随即委托律师声明称,该书未经本人授权,系侵权图书,并就此事向法院起诉。法院一审判决优视米公司等停止销售该书,赔偿经济损失9万元。原被告双方均表示不服,提起上诉。
庭审结束后,法官和审判员与在场的同学们就庭审过程和相关案情进行了互动交流,同学们向法官咨询了我国知识产权法和侵权纠纷的现状。据本次活动负责人、法律系副主任郑宁老师介绍,往年学生们一般都是通过“模拟法庭”来亲身感受司法审判,由于北京二中院是我校知识产权法实践基地,此次案件又与媒体密切相关,所以北京二中院应邀把真实的法庭搬进了传媒大学。“在全媒体时代,有关媒介和著作权的纠纷时常发生。培养传媒复合人才,树立他们的法律自觉意识很有必要。”普法讲座·欧美传媒政策与法规6日下午,英国牛津大学比较传媒法律政策研究中心PaoloCavaliere博士为同学们作了题为“欧美传媒政策与法规:经典理论与未来挑战”的讲座。
在讲座开始,Paolo博士介绍了媒体政策在传播诞生阶段、公共服务阶段以及融合和全球化这三个历史阶段的发展变化,并分别从政治、社会、经济三方面比较了其价值取向、服务方式、媒介形式和政策的不同。
在欧美国家中,有专门针对电视,广播,电影等不同的媒体的详细法律政策。在制定电视行业法规时会较多考虑经济利益,而制定广播法规时会将公众利益视为首先考虑范畴。他指出美国强调传媒所有权的私有化,而欧洲强调传媒的公共服务属性。目前欧美传媒业正面临着私有化和放松规制、成员国政策的协调一致、全球化对国家权力的冲击、数字化带来的媒介边界的模糊、自由市场和公共利益的冲突等一系列挑战。Paolo博士以欧洲电视无国界指令等为例介绍了欧盟传媒法律政策方面的基本原则、面临的挑战和发展趋势。
虽然讲座没有设置翻译,但根据PPT的提示,观众们较能清晰地明白Paolo博士试图传达的信息。同时,Paolo博士积极鼓励同学们质疑、提问。最后,一些同学就欧洲对于新媒体的法律政策、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责任等问题与Paolo展开了交流。
一位来自广告学院网络与新媒体专业的同学谈到,“虽然不太了解法律,但从Paolo的讲述中看到了在制定政策时法学家应有的缜密的思维逻辑,特别是对不同利益的均衡。我觉得有这样一个机会了解西方传媒法真的很难得。”高峰论坛·中国首届互联网治理论坛8日,由文法学部主办的首届互联网治理论坛暨互联网治理专家智库成立仪式举行。该论坛旨在探讨如何用法律和创新型的政策建立网络空间新秩序,以及这种新秩序对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国家形象提升的重要性。
上午,我校文法学部政治与法律学院副院长王四新主持了开幕式,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胡正荣、国家互联网办公室网络服务管理局法规处处长尤雪云,北京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监管办主任张军等致辞。在主旨发言阶段,来自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北京市网络新闻监管中心和中央电视台等单位的领导,分别就十八大报告与中国互联网治理政策的走向、网络发展对国家主权的影响、网络发展对版权保护提出的挑战等问题,发表了各自的看法。来自英国牛津大学比较传媒法研究中心的PaoloCavalier教授还介绍了欧盟和美国在处理相关问题上的经验。
下午,北京外国语大学展江教授主持的分论坛,即“互联网人格权与财产权的保护”,涉及网络监管、网络隐私、网络著作权保护的利益平衡、电子商务平台侵权的趋势与类型、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对文化产业立法提出的总体要求等内容。安博律师事务所王守亮主任从法律实务角度,归纳了电子商务侵权的五个特点及解决不同类型电子商务冲突的新思路。中国传媒大学媒体法规政策研究中心顾问魏永征教授提出了尊重网络新闻传播规律,授权网络媒体发布时政类新闻的现实需求。其他与会专家认为,互联网涉及的财产权保护、隐私权保护,应当平衡各方正当的利益诉求,既考虑到权利的保护,又要注重产业发展的需要。
据了解,第十二届“法制进行时”主题周活动时间为12月2日至8日,共持续一周的时间。除了上面介绍的活动,还举行了:对外经贸大学黄勇教授“互联网垄断的法律规制”讲座,法制电影展播等。□记者蓝梦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