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学生党员必须坚持政治标准首位
学生党建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龙头,做好学生党建工作是高校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可靠接班人的重要基础,中央历来对此非常重视。我校党委多年来采取了多项措施稳步推进大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学生党建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中发展新党员是一个重要关口,发展什么样的学生入党?党员是政治性的,发展党员关键要看其是否能成为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做好发展工作,推动我校学生党建工作不断进步,就要在发展学生党员过程中始终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坚持政治标准首位,首先要把工作理念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服从中央是党内一项基本原则,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基本理念与中央精神保持一致,既是确保工作方向不出现偏差的基础保障,也是必须遵守的一项政治纪律。2005年,中央针对当时形势作出了“积极而慎重地做好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加大力度,通过几年努力使在校大学生党员数占学生总数的比例在整体上有较大幅度提高”的决定,此后,大学生党员队伍规模迅速扩大(我校学生党员比例由2004年的10.6%增加至2012的17.2%)。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也面临着新的要求,2013年1月28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会议提出要建设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并对发展党员工作提出了“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落实中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在发展学生党员工作上,我们必须把重点由数量扩张转移到质量提高上来,在发展规模上有控有保、以控为主,有增有减、以减为主,不能简单把新发展党员数量作为衡量党建工作的指标,不能把党员身份视为对优秀学生的奖励,不能把发展入党视为增加学生就业砝码的办法,也不能搞发展指标按年级、班级平均分配而忽视入党积极分子群体成熟度的差异。
坚持政治标准首位,就要加强对入党动机的考察。各学院党组织都制定了发展学生党员的标准与考察办法,这些规定都能遵循党章的基本要求和学校党委的有关精神,能够针对本学院学生的实际,也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但工作进步的步伐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变化,各学院之间工作不均衡,同一学院在不同的老师负责此工作期间也不均衡,重硬考核轻软考量、重定量指标轻定性项目、重智育成绩轻政治思想、重常规表现轻理想信念等现象在部分学院还不同程度存在着,还不能完全做到把政治标准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首要标准。我们必须要进一步加强对发展对象政治思想素质的考察,重点考察其入党动机是什么,看其在“入党为什么”问题上如何作答,既要考察其学习成绩、能力素质、平时表现、群众基础,更要考察其理想信念、关键时刻的作为、重大问题上的态度,看其是否对党的路线、纲领有正确的认识,是否能自觉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否具有先锋模范意识,坚决防止简单地把学习成绩作为发展学生党员的决定性条件,坚决防止把政治思想素质达不到要求的学生吸收到党内。要通过谈话交流、师生评议、查阅思想汇报等行之有效的方式考察其入党动机,入党动机不端正不纯洁、对党的认识不清楚不正确的学生,其他方面表现再出色也不能发展入党。
坚持政治标准首位,就要严格执行发展程序。发展党员的过程也是增强发展对象党员意识的过程,坚持政治标准首位落实于发展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建立并执行完备的工作程序是提高工作实效的基础。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不断完善并严格执行发展程序,另一方面要把发展的程序亮给学生,把发展的标准告诉学生,让学生知道入党的要求和流程,知道自身差距和努力方向,同时也让学生来监督发展工作,通过增强发展党员过程的透明度、民主度来增强工作的公信度,提高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学生政治思想素质好不好、先锋模范作用强不强,身边的同学最清楚,因此要坚持把团支部推优作为发展的第一环节抓实抓好,不能党支部先议人选再到团支部征求意见,不能变相搞“定向推荐”,不能把团支部推优变成走过场;要落实好确定重点发展对象、列入发展计划、吸收预备党员三个环节的公示;要针对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发展的每一个环节进行不断改进和完善。学院党委要对学生党员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和入党手续进行全面审查,要把与新发展党员谈话工作做实做深,把谈话作为进一步考察发展对象入党动机、对发展对象进行党性教育的重要途径来抓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