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开学第一堂法律课”走进校园
本报讯 3月6号下午,我校与市中级法院在中心会议室共同举行了“春季第一堂法律课”活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保振,团市委书记王玉娟,市中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高东方,我校党委副书记张清林、副校长苏晓红和团委、学生处、政法学院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各院系党团负责同志和辅导员代表、各院系学生代表500余人共同参加活动。活动由张清林主持。
在这堂法律课上,平顶山市中级法院院长郭振保作了辅导报告,他通过对李天一案、药家鑫案、马加爵案等典型案例入手,结合青少年的心理特点,旁征博引,不仅对当下青少年犯罪的诱因和现状进行了分析,而且还对照新加坡、香港等法制社会的状况,指出我国法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以后的发展方向,并让当代大学生对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致力于构建法治社会充满信心。风趣幽默的讲解,让整个课堂的气氛十分活跃。在场听课的一位女学生表示,她通过听郭院长的课,了解到一些日常的自我保护法律常识,以后她将会更深入的去学法,做一名懂法的大学生。
郭保振院长向副校长苏晓红授予 “一校一法官”联络牌。
团市委书记王玉娟在讲话中对学生们说道:“我希望青年大学生都能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学法、知法、懂法,坚持远大理想,争做一个文明的大学生。”
据悉,“一校一法官”是由省高级法院为深度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与共青团河南省委联合在全省开展的。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将派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高东方同志作为与平顶山学院联系的法官。他将为学校在校师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提供法律服务,让学生生活在一个法制健康安全的环境中。(大学生通讯社记者 贺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