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学部制改革工作,2013年1月17日,袁军副校长一行三人赴大连理工大学,就学部制改革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大连理工大学主管研究生教育、学科建设的副校长曲景平(原校长助理、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部长)、党委组织部部长毕明树、建设工程学部党委书记兼副部长马震岳、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党委书记黄一参加座谈。他们均是大连理工大学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学部制改革的亲历者和实践者。现将我们调研中感触较深的一些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的主要内容(一)大连理工大学基本情况大连理工大学于1949年4月建校。1960年被确定为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1996年启动实施“211工程”建设;2001年启动实施“985工程”建设;2003年被中央确定为中管干部学校。
大连理工大学以培养精英人才、促进科技进步、传承优秀文化、引领社会风尚为宗旨,秉承“海纳百川、自强不息、厚德笃学、知行合一”的精神,致力于创造、发现、传授、保存和应用知识,勇于担当社会责任,服务国家,造福人类。
学校现有教职工3672人,其中专任教师2095人,包括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10人,双聘院士17人。教授等正高职人员563人,副教授等副高职人员1087人。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33179人(博士生3617人,硕士生9383人,本科生19481人,预科生68人,外国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数630人)。另有在职攻读学位研究生4537人,独立学院(城市学院)学生9281人,继续教育学院学生71890人。
学校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本科生教育与研究生教育并重,已形成以理工为主,理、工、经、管、文、法、哲等协调发展的多学科体系。学校设有研究生院,7个学部(共下设28个院系)、7个独立建制的学院、教学部,3个专门学院和1所独立学院。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4个(力学、水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涵盖15个二级学科),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6个(计算数学、等离子体物理、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结构工程、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环境工程),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个。现有2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3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4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25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还有10个类别专业学位授予权。有69个本科专业,4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有4个国家级教育、教学基地(国家工科化学教学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6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建设单位(基础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电工电子实验教学中心、基础物理实验教学中心、土木水利实验教学中心、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
学校科研工作具有较强实力,有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海岸及近海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精细化工国家重点实验室、工业装备结构分析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船舶制造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电子政务模拟仿真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大学科技园(大连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1个国家级技术转移中心(大连理工大学技术转移中心),1个国家级技术中心(国家振动与强度测试中心),4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精密与特种加工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业生态与环境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海洋能源利用与节能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三束材料改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大连理工大学未来的发展目标为:到2020年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到2050年发展成为国际著名的研究型大学。(二)学部制改革的动机与效果大连理工大学属多科性大学,学部制改革主要采取“先试点,后推进”的方式进行,2007年建成第一个学部,不断在摸索中前进。在第一个学部试点成效斐然的前提下,于2009年建成第二个学部,随后两年,将学部制改革全面推进,形成了有大连理工大学特色的学科管理体系。整个过程是刚柔结合,充分民主的。
2007年开始按学科群整合实行学部制改革,2010年底基本完成。到目前为止,大连理工大学设有研究生院,7个学部(共下设28个院系)、7个独立建制的学院、教学部,3个专门学院和1所独立学院。
大连理工大学学部制改革的动机主要体现在三个“有利于”:有利于整合资源、集成学科群体优势、搭建创新大平台,适应国家和区域发展的重大需求;有利于促进学科交叉、发展新兴学科、优化学科结构和拓展学科领域;有利于实现本科大类招生,培养厚基础、宽专业、适应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复合型人才。
自2007年开始,大连理工大学实行学部制至今,已有5年的时间,从总体上来看,学部制改革的成效也是非常显著的。从原有的30多个二级实体学院到现在的7个学部、5个学院共12个二级实体教学科研单位,大连理工大学的“学部制”改革让学校的内部管理呈现出全新的面貌。原校长欧进萍说,原来由于二级机构太多,学校管理工作一下放就容易乱,现在可以通过“学部制”改革,下移管理重心,建立学校和教学、科研基层单位科学合理的权力分配结构。
大连理工大学学部制改革初步实现了预期目标,主要表现在:第一,学部制为学科建设做强做大提供了施展舞台。学部制下整合各相近学科为统一整体,在大视野下通盘考虑学科发展,跳出各自的小圈圈,避免学科间争资源、抢条件,站在顶层设计的角度全面分析各学科的发展潜力,集中优势、重拳出击,把特色优势学科打造成为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品牌学科,确立学科发展在国内的领先地位,学部制为学科建设做强做大提供了舞台。改革的收获显而易见,2009年,仅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船舶工程学院从企业获得的横向科研经费就比2008年增加13%。第二,矩阵式管理架构,强化了决策力和执行力,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学部制将学科相近的行政部门进行整合,学部、学院两个层级实施共同管理,汇集行政优势,集中有效力量打造科研团队、科研大平台,为科技驱动创新、科研成果产出奠定基础和条件;学部利用学科整合优势和资源优势,易形成冲击力和吸引力,在人才引进和拔尖人才脱颖而出方面呈现出体制灵活性和条件保障有力的优势。第三,学部制为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破除了束缚壁垒,为培养复合型人才奠定了基础。现代大学重视素质教育和专业基础教育,倡导大类培养。学部制打通了院系、学科界限,为宽口径、厚基础的人才培养提供了广阔舞台,从大类招生、吸引优秀生源,到为国家新兴战略性产业培养急需人才等方面,学部制都起到了平台支撑作用。(三)学部制改革过程需要平衡的若干关系1.学校、学部、学院三者关系的处理在学部制改革中,大连理工大学实行“两级管理,三级建设”的管理体制,即学校对学部实行直接领导和管理,学校委托学部对学部内设学院(系)及教学科研机构实行领导和管理,并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具体工作内涵,从学校、学部、学院(系)三级层面进行建设。独立建制的实体学院继续由学校直接领导和管理。即行政管理权限主要集中在学校和学部,学术职能较为分散,是三级建设。2.机构设置与干部问题干部安排涉及到执行力问题,因此如何科学、有效地设置机构、岗位和职责、选人用人就显得尤为重要。(1)机构设置学部的组成。原则上按一级学科组建学院(系),若干相关一级学科组成的学科群组成学部。学部主要由学部党政办公机构和内设学院(系)两部分组成,党政办公机构设置在学部,学院(系)原则上不设置党政办公机构,设置专职秘书岗位,协助学院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学部的主要职责。学部直接对学校负责,并受学校委托,组织、领导内设学院(系)及其他内设教学科研机构的全面工作,重点负责本科生大类培养和研究生培养(教学管理)、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行政管理、公共平台建设、国际合作与交流、党群工作;规划、统筹和协调学科发展、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等工作。
学院的主要职责。学部内设学院(系)及其他教学科研机构应直接对学部负责,完成学校要求的各项工作,重点负责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以及教学建设和教学安排;协助学部做好本科生与研究生的教育教学管理、国内外学术交流等工作。(2)岗位设置学部领导班子岗位设置。学部设部长1人;分党委书记1人;设副书记、副部长若干名(职数:≤6),协助部长和书记分管各方面工作。一般应设置有分管本科生教学的副部长、分管研究生培养的副部长、分管行政和党务的副部长兼副书记、分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的副书记兼副部长,其中后两个岗位为党政兼职,且原则上聘任专职干部。根据需要学部可设置分管学科、科研等统筹规划的副部长1人。具体岗位设置方案由各学部党政联席会根据工作需要和历史沿袭情况提出,由学校审定。学部干部的任期为四年,最多可连任一届。
学部党政办公机构。学部可设置的常规党政办公机构有学部办公室、教务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学部一般可设置5个科级干部岗位,分别为学部办公室主任、教务办公室主任、学生办公室主任、组织员、团委书记。学生规模较大的学部可增设学办副主任和组织员岗位。党政办公机构和科级干部岗位的设置方案由学部党政联席会提出,报学校审定。学部(含内设学院)行政办公人员的编制数由学校人事处核定。
学部党的组织机构。在学部设分党委,下设本科生党总支(书记由学部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兼任)和研究生党总支(书记由学部分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的部长助理担任);符合党员人数条件要求的学院(系)可组建学院教工党总支;不符合条件的学院可按科研或教学组织机构设立多个教工党支部并成立党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全体教工党支部书记组成,并设组长1人(无行政级别),参与学院重要事项决策;党员人数较少的单位也可组建直属党支部,直属党支部书记参与学院重要事项决策。
学部的群团组织。学部建立工会和共青团委员会等群团组织。团委书记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符合学校科级干部任职条件的,通过组织部门考核后,可批准为学校科级干部。
学部专项办公室的设立。学部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置专项工作办公室,由学部党政班子研究决定聘任部长助理或专项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工作。自设机构和聘任人员的工作条件和待遇由学部负责。对于涉及学校和学部建设与发展的某些重要的专项办公室,例如:国家重点实验室办公室,MBA、MPA办公室等的主任、副主任岗位,经学校批准,可列为学校管理的干部岗位。
学院岗位设置。学部内设学院(系),设院长(主任)1人,一般设副院长1-2人,规模大的学院(系)可设3-4人。学院干部岗位设置由学部党政联席(扩大)会提出方案,报学校审定。学部内设学院干部的任期为三年,最多可连任一届。学院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建设等方面必须有明确的负责人,并明确具体责任人协助学部做好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学院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聘任院长助理或秘书,协助院长或副院长负责学院内部的某项工作。
学院专职秘书岗位设置。学部内设学院(系)可设专职秘书岗位并纳入学部统一管理。在职教职工人数少于60人的院系设秘书1人,多于60人的可设2人或多人。秘书为职员岗位,无行政级别。(3)选人用人大连理工大学学部制改革在干部安排上采取比较稳妥的办法,学部部长和学院院长在行政级别上均为正处级,有利于工作,便于调动各方面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吸引力。这样做,虽然增加了行政指数,但是对于大连理工大学而言,许多学部部长和学院院长均走学术职称,行政职务多为兼职领导职数,只是每月有一定的职务津贴,正处每月1000元,副处每月600元。
一般来说,学部部长由最强学科的学术带头人来担任,一是学术影响力大,二是人品要好,三是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学部党委书记一般也要有学术能力的专业人士来做,同时兼任学部副部长,这样有利于合作和理解学部部长的工作意图。其他副部长可以由组成学院的主要学术带头人担任。学部部长一般不再兼任学院院长。学部副部长、学院副院长为副处级。3.决策机制与民主监督良好的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是保证一个组织正常运行的基础。学部制改革也不例外。(1)决策机制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部议事决策的基本制度和主要形式。学部党政联席会主要由学部正、副部长和正、副书记组成,并可根据会议议题安排列席人员;涉及学部或学院全局的某些重要事项时,可举行学部党政联席(扩大)会决策,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参加的成员应包括学部正副部长、正副书记、学部学术分委员会主任、学部教代会负责人或民主管理管理委员会主任、内设各学院院长及其他内设教学科研机构负责人等。根据议题,学部党政联席(或扩大)会可由部长或书记主持,定期召开。涉及学术的重要事项如需行政决策确定的,应按照学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经过学术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再行决策;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要事项如需行政决策确定的,应按照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的规定,经过教代会或民主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再行决策。
学院日常事务由学院班子讨论决定,重要事项由学院院务委员会决策;虽属于学院内部事务,但可能对学部运行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应经院务委员会讨论后提交学部党政联席(或扩大)会议决策或备案。学院院务委员会由院长、副院长、教授会负责人、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或党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等组成,院务委员会由院长主持,定期召开。学院重大事项应经过教授会审议通过后再行决策。(2)学术组织和民主管理机构实行学部制之后,如何发挥学术组织和民主管理机构的作用是保证学部制运行好坏的重要环节。
学部一般应设有学术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学术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及其民主管理委员会等民主管理机构。
学院一般应设有教授会和教学(专业)建设工作组等学术组织及民主管理机构。规模较大的学院可设置学位评定工作小组协助学部完成学位审核和评定工作。4.学部制改革与机关职能优化在大连理工大学学部制改革过程中,机关职能部门已经实施了职员制,较好地解决了机关职能部门的功能优化和职责划分问题。5.研究机构的行政级别大连理工大学作为一个以理工为主的研究型大学,在学部制改革中,对于专门研究机构的处理基本上是放在学部里,一般而言,即使是国家级研究机构也基本上是:主任是由学部的相关专家兼任,研究人员基本上也是由学部内部成员构成,没有单独的研究机构。二、对我校实施学部制改革的启发(一)坚持改革信念、释放正能量学部制改革在全国范围而言,大连理工大学并不是首家,但是全面实施学部制,是全国第一个“吃螃蟹”者,并且取得初步成效。
大连理工大学学部制的成功归结于:改革的信念、稳步的推进。大连理工大学学部制改革在步骤上,经历了:试点、全面推进2个阶段,在涉及重大实质性问题时,比较谨慎与务实。
首先是:整合资源,按照学科群把相关学科归并到一个学部里,使学科资源和培养人才更加方便,但是仍然保留一些相关度不大的学院。自第一个学部成立后,本着“相对独立,交叉融合,资源共享”的原则,又相继成立了几个学部。这期间不断摸索成功经验,刚柔结合,筹备方案,民主讨论,给学部一定的自主权,并把它作为总的服务平台和总战场,把各学部的特点整合起来,进一步充实到学部院系中。
其次是对于行政权力、学术权力的下放、人才工作、财务管理等采取逐步推进的方式,保证了改革的渐进性。大连理工大学面对学部制改革的困难坚持“先发展,再规范”的原则,抓住时机,大胆去干。大连理工大学积累了经验、创出了模式、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但还面临一些问题,诸如学部、学院间体制机制建设如何进一步完善,如何进一步合理划分学部、学院在人财物等方面的职权、职责,以充分调动部院系各层面的积极性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尝试。
对于我校来说,只要坚持勇于改革的信念并在开阔视野下进行探索,重视学部制改革中利益相关方的实际,把资源整合、学科建设放在第一位的,把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下放等放在第二位,把握改革步骤,分步实施,逐步规范,学部制改革的正能量就一定能够释放,其整合优势必将得以有效显现。(二)干部安排实行学部制改革,除了顶层设计合理之外,干部安排涉及到执行力问题。因而选好学部部长、党委书记和学院院长至关重要。学校在考虑人选时,把行政职数、行政级别通盘考虑,为了保证学部制改革的顺利实施,把学部部长、书记与院长的级别一致,均为正处级,学部副部长、副书记,学院副院长均设为副处级别。(三)学部设置为了实现资源整合和优化,坚持以学科群和一级学科为主,兼顾特色发展的原则,设立4个学部和1个协同创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