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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优秀毕业生阳军在山西原平扑救山火战斗中光荣牺牲


  【本报讯】(院办 郝世亮)日前,我校2008届法学专业优秀毕业生、山西原平消防中队代理中队长阳军在扑救山西原平市小南章山山火战斗中光荣牺牲。
  阳军,男,1985年1月生,山西太原人。2004年至2008年,在西藏民族学院法学院法学专业就读。2008年,阳军从西藏民族学院毕业,被评为“优秀毕业生”,同年6月响应祖国号召,应征入伍。生前任山西轩岗消防大队副大队长,2013年2月25日被借调至原平消防中队,任代理中队长,上尉警衔。
  2013年3月8日晚8时,山西原平市中阳乡下神头村小南章山发生山火,火情危急,阳军接到上级命令带领战士火速集结;天黑路险,战士们披荆斩棘摸黑前行;火借风势,战士们毫无惧色甩动灭火鞭打退了狂暴的火焰,9日凌晨5时40分,着火点大火被扑灭;9日清晨6时18分,再次接到命令,阳军和战士们不顾疲惫,再次奔向另一火场;经过两个小时的奋力攀爬,8时许,阳军和战士们赶到着火点。此时,山顶的狂风却更加凶悍,2米多高的火焰突然调转火舌凶神恶煞地将战士们包围。此时,火海中传出一声命令:“快撤!先救其他人,我没事!”战士们迅速撤离,2名战士在战友的掩护下脱险。火海中,阳军罹难。
  阳军同志牺牲后被公安部授予烈士称号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奖章。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批示:向灭火中牺牲的阳军同志表示哀悼,向其家属表示诚挚慰问!
  英雄逝去的消息传到我校,全校师生表示深深的遗憾和痛惜。近日,学校党委做出《关于开展向优秀毕业生阳军同志学习的决定》,号召全校师生向英雄阳军同志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