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成立家长委员会 为全省高校首例■翁李焱 叶陈恩 陈毅星 林昱
本报讯 如何更好地增进学校与家长、家长与家长、家长与社会各界之间的联系,构建起由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11 月1 日,我校在全省高校中率先成立家长委员会,为解决这个问题进行了新的探索。
据了解,福州大学家长委员会旨在加强学校与家长之间的联系、沟通和合作,实现学校、社会、家庭教育一体化,拓展育人的多种渠道,形成全员育人氛围,促进大学生素质全面和谐发展。家长委员会委员由全日制在校生家长代表组成,委员原则上由每个学院推荐产生1—2 名家长组 成,委员实行“一年一调整”的交替任期 制,学生毕业离校后,其家长委员随之离 任,同时补充新人选。
家长委员会享有以下权利:获知学 校的办学目标和工作计划,并提出自己 的意见;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和日常 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学校应该在商定 期限内反馈;作为其它家长代表,对学 校工作及教职员工进行监督和评议,向 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和要求,学校应该 在商定期限内反馈;向上级主管部门反 映意见和建议,或向家长提出有关要 求;对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与此同时 家长委员会需承担相应的义务:支持学 校的办学理念、发展目标和培养目标, 与学校齐心协力促进人才培养;向家长 和社会宣传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听取 和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接受家长 的咨询和求助,协调家校联系,促进家 校的相互了解和交流;协助学校做好学 生教育工作,可通过与家长所在单位或 妇联、街道、村居以及有关青少年教育 组织等保持联系,共同推动教育工作; 协助完成委员会的其他工作。
组建家长委员会是我校在学生工 作方面的一次重大改革和创新的举措, 是一个极具积极意义的里程碑。这在全 国高校内是少有的创举,使我校走在了 与家长双管齐下、齐心协力共同参与学 生教学育人工作的前沿。
据悉,共有27 名家长担任福州大学 第一届家长委员会委员,法学院2010 级 2 班学生李安南的家长李伟同志当选第 一届家长委员会主任,并代表全体家长委 员发言,表示家长委员会其本旨在于服 务,积极承担责任有助于家校交流,是一 次很好的尝试,紧密的家校联系使得家长 对孩子的了解更加全面,更放心让孩子们 在成长探索的路上前行,并适时为孩子们 提供支持和鼓励。今后会加强与学院的联 系,以及家长内部的联系,尽职尽责地为 学校的人才培养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