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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莫言,莫多言


  2012年10月11日斯德哥尔摩时间下午1点,瑞典学院宣布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是中国作家莫言。
  这一刻,高密沸腾了,中国沸腾了,世界沸腾了。
  在瑞典起印1000本的《红土地》、《大蒜民谣》卖了10年都没卖完,开奖之后,全部售光。
  语文出版社确定将莫言的作品收录在高中语文选修课程中。
  莫言家乡准备斥资千万元种植万亩红高粱,投资6.7亿元打造旅游带。
  ……
老实说,我没有读过莫言,就像我没有读过魔幻大师马尔克斯一样。他们都因魔幻现实主义蜚声在外,享誉世界。我没读过莫言,并不代表贬损莫言的文学成就。
  莫言作为我国首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他在文学上取得的造诣不可否认,人们对他祝贺和赞誉也无可厚非,但是这由莫言获诺奖而引发的一系列“疯”事儿,却不能不让人思考:对待诺贝尔文学奖,应持怎样的理性态度。
  在高密,由于收益少,当地农民已经不种红高粱。而莫言获奖后,当地政府为再现小说《红高粱家族》中“如血海一般连绵不绝”的万亩红高粱,拟投资千万补贴当地农民复种,并表示“赔本也要种”。同时,“红高粱精神”也被改为“莫言精神”。高密旅游局局长甚至建议整个山东旅游口号都该从 “一山一水一圣人”改为 “一山一水一文豪”。
  高密借莫言获奖发展当地文化旅游产业本无可厚非,但砸钱复种低收益的红高粱、改“红高粱精神”为“莫言精神”则有盲目贴附诺奖的嫌疑。补贴种红高粱的千万投资,不如用于改善当地民生、提高教育水平、营造文化氛围,为培养下一个“莫言”创造条件。
  再者,如果说莫言的作品确实是“经典”,也符合教学的需要,过去选目有所遗漏,现在增选进去,未尝不可;但如果仅仅是因为“莫言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就赶紧选入,则显得有些势利。
  莫言获奖,是他个人的荣耀,也是中国文学界的喜事。不过,文学是纯粹个人化的创作,莫言的作品也只能代表他自己的水平。一个中国人获诺奖,并不必然代表中国文学登上了世界文学之巅;无数外国人获诺奖,也不必然说明中国文学在世界文学之林里无一席之地。莫言获奖的最大意义,或许是引导人们重新关注文学。
  莫言曾说过,自己只有站在高密的土地上才有创作的感觉,因为“喜欢高密的平静”。或许,一个未必漂亮但足够厚重的高密,才是莫言笔下真正的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