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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基本条件和程序


  一、基本条件年龄:男性在校大学生为17至22周岁(1990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女性在校大学生为17至20周岁(1992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间出生)。
  身高:男性为162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体重:男性为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为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为:(身高-110)Kg。
  视力: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
  具体条件标准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以上标准均可在互联网上搜索到)。
  体检、政审双合格的男性在校大学生,与应届大学毕业生一样,优先批准入伍。
  二、程序男兵:
  1、报名(11月5日前)。男性在校大学生应当在10月31日前,按照有关要求,到负责兵役工作的学校人民武装部或学生管理部门报名,保定学院学生先在本系辅导员处报名,截止日期为10月25日,同时,上网登陆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并下载打印《高校在校生预征报名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及时交学校有关部门审核。10月31日前未能及时报名的,可由学校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今年我校隶属于北市区武装部)生成补报校验码,上网补办相关手续。
  2、体格检查(11月5日至15日)。应征在校大学生按照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在学校有关部门的组织下,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格检查。
  3、政治审查(11月16日至12月3日)。体检合格者,在县级征兵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由所在院(系)进行初审;学校有关部门(保卫处)进行复审;学校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派出所)对政治情况进行核查,签署审查意见;学校签署综合审查意见;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政治审查组综合各方面意见,签署政治审查结论意见。在校大学生无论户口是否在学校所在地,均由学校所在地县级公安部门负责政审,主要审查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原则上不再对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
  4、审批定兵(12月4日至9日)。体检、政审双合格的在校大学生,按照有关规定优先批准入伍。
  5、交接运输(12月10日至31日)。由县级征兵办公室与接兵部队组织交接,并按规定的运输计划集结起运。
  女兵:
  1、网上报名和择优初选预征对象。女性在校大学生需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参加网上报名,网址:http://zbbm.chsi.com.cn或http://zbbm.chsi.cn。并通过教育部学生信息数据库审核。网上报名的时间为9月10日至10月31日18时,逾期不再补报。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初选预征对象。
  网上报名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籍信息的五年制大专生,其高考相对分数计为0分,作为后备对象择优纳入征集范围。
  2、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进入初选预征对象的女大学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并带学生证、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按保定市征兵办通知要求参加初审初检。初审初检主要审查户籍、年龄、学历、身高、体重、视力等项目。初审初检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不合格者取消应征资格。合格人数较多的,按照高考相对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送检对象。
  3、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市征兵办设置封闭式体检站对送检对象进行体格检查,并抽调教育、公安、卫生、纪检监察等单位人员组成考评组,采取查验证书、现场问答、体能测试等方式,对送检对象的政治思想、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入伍动机等进行综合素质考评。综合素质考评的具体内容和评分标准按照河北省有关规定执行,可登陆河北省征兵网自行查询。
  4、政治审查。由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同级公安机关具体负责。具体程序步骤与男兵一致。
  5、审定新兵。对体检、政审全部合格的应征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批准入伍。对确定入伍的女大学生,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同时,学校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保留学籍和补偿学费等相关手续。
  6、交接运输。批准入伍的应征女青年,由市征兵办与接兵部队组织交接,于12月31日前,集结起运至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