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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立基础养老金增长机制


  从今年起,江苏将建立基础养老金增长机制,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物价变动情况,逐年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
  从2012年1月1日起,江苏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70元,并提出从2012年起,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物价变动情况,逐年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确保居民收入实现7年倍增。目前,全省提高标准的基础养老金已基本发放或补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