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首批在校生入伍服兵役代偿资助发放
我校40名服义务兵役学生获资助代偿 总额30余万
本报讯(通讯员杨峰)近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批准我校40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获得2011年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学费资助,代偿总金额达312960元。
2011年是国家在校生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学生学费资助第一年,此次申报采取“分类申请、汇总报送、一次性下拨经费”的方式完成上报审核及经费下拨工作,即毕业生补偿代偿、在校生补偿代偿、复学生学费资助分别进行申请审核,然后将三类情况数据集中汇总报送,最后统一一次性下拨经费。日前,代偿经费已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划拨至我校,发放工作已经完成。
为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提高兵员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国家下发了《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学费资助暂行办法》等文件,对参军入伍的中央部署高校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退役复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资助,代偿金、学费资助最高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