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总结表彰暨工作会议召开15个综合治理“模范单位”、19个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受表彰
本报讯(通讯员刘卫星)3月21日,2011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总结表彰暨工作会议召开。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周爱鸣,校综治委委员及各学院,直、附属单位和机关各部门主管综治工作的领导、办公室主任、学办主任、团委书记等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2011年,我校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优化治安预防体系、严格隐患整改、净化校园环境,不断突出宣传教育,以建立群防群治体系为重点,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着力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全面推进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防范措施,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严防政治渗透,确保了校园安全稳定。
据悉,2012年,根据中央、兵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石河子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石河子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会的职责任务和成员单位重新调整。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人口管理组、校园公共安全管理组、群众权益保障组、精神文明建设组、网络信息管理组等5个专项工作组,并明确划分了各组成员单位及职责任务。
周爱鸣强调,各单位要按照校党委的要求,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尽快建立、完善综治领导小组,完成职能转变,明确工作任务。重点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通过各学院学办主任例会、班会等形式,加强安全教育不放松。群策群防,不断加强安全防控,搞好平安校园建设。加强消防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明确责任人追究制度。
大会对15个2011年度综合治理“模范单位”,19个综合治理 “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
又讯3月9日,师市召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总结表彰暨政法工作会议,我校被授予“2011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李文凯、陈福昌被授予师市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光荣称号。
近年来,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校认真深入开展校园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努力构建治安防控体系,各单位、部门群策群力,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各项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完善了安全防范和管理制度,促进了学校各项工作的开展,为大学教学、科研工作和师生员工创造了良好的校园环境。

